2022-03-24-上交所-西部证券关于东方电缆保荐总结报告_6页_316kb
报告摘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
非公开发行股票详情
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61,739,12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91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8日到账,并于2021年1月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2018年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原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该变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并合规披露。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详情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00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6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到账,目前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持续履行监督义务。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概述
西部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从2017年开始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包括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涵盖督导公司完善相关制度、进行现场检查、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并确保合规性。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将原计划投入“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资金转向“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该变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已完成合规披露和监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评价
公司运作符合规范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管理合规,非公开发行已完成使用,可转债募投仍在进行中,保荐机构将继续监督。
结论
总体而言,公司接受持续督导期间表现良好,各项事务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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