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建行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业务简介-22页
报告摘要
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业务总结
核心内容
个人住房租赁贷款是建设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的专项贷款,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该贷款产品具有灵活的贷款方式、较高的额度上限、快速的放款流程以及明确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产品亮点
- 贷款方式灵活:支持信用和保证两种贷款方式。
- 额度上限高: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明确:贷款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不可循环使用。
- 信用方式单笔贷款支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 保证方式或租赁经营公司承诺退还租金、押金的支用期限不超过5年。
- 放款效率高:签约后最快一个工作日放款。
- 资料简化:流程清晰,关系明确。
- 利率优惠:提供基准利率,具体如下:
| 贷款期限 | 月利率 | 日利率 |
|---|---|---|
| 一年期 | ≈3.63‰ | ≈万分之1.21 |
| 一至三年期 | ≈3.96‰ | ≈万分之1.43 |
适用对象
-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租房合同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 出租人:个人或公司,其中个人出租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公司出租人须为产权人或取得租赁权的公司。
- 租约要求:租约期限原则上需一年(含)以上。
出租房屋条件
- 产权清晰、合法,未被查封冻结;
- 房屋类型为住宅、宿舍、商务公寓或产业配套设施居住用房;
- 房屋位于交通便利、易出租的区域,具体指房屋半径1000米内有地铁站或公交站、有学校、产业园区、商场等生活配套。
借款申请人基本条件
- 与出租人签订租约,选择趸交租金方式;
- 年龄满22周岁,且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 已交纳租约押金(单位统一办理租房手续的除外);
- 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还款能力和意愿;
- 深圳市境内居民需有连续3期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缴存记录,境外人士需有半年以上深圳居住证明;
-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客户洗钱风险评级为非高风险;
- 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记录限制:近3个月内“信用卡审批”查询记录≥5次或“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查询记录≥8次,不予准入;
- 鹏元征信显示电话号码新开累计5个及以上,不予准入;
- 满足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额度核定
- 单户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 还款能力要求:借款人月平均收入减去须偿还的信用/保证类贷款月供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 额度计算方式:
- 信用方式:不超过借款人上一年度收入的2倍,且平均月收入 * 24 ≤ 租约期租金或平台系统评定租金;
- 保证方式:不超过借款人上一年度收入的3倍,且平均月收入 * 36 ≤ 租约期租金或平台系统评定租金。
优质客户条件
- 近三个月在我行AUM值≥5万元;
- 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的房贷;
- 代发工资月平均≥5000元;
- 属于“快贷”白名单;
- 在我行认可的优质单位名单内缴交公积金或社保基数≥3000元;
- 缴交公积金或社保基数≥5000元;
- 信用方式贷款必须为优质客户。
还款方式
- 还款方式多样:支持委托扣款、柜面还款、网上银行、线上平台APP自助还款等方式;
- 还款方法:采用等额本息方式。
支付方式
- 受托支付:资金用于固定用途,即支付租金。
提前还款
-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 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使用时间、还款金额和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 不收取违约金。
利率调整
- 调整方式:仅允许每年对月对日或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
- 利率类型:采用固定利率方式,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 变更调整:若借款合同发生变更,且变更后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则从变更之日起按新档次基准利率调整利率,已计收利息不作调整。
总结
个人住房租赁贷款是建设银行为满足个人租房需求而推出的一项特色金融产品,具备额度高、期限灵活、放款快、资料简化等优势。适用于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记录、符合出租房屋条件的承租人。贷款方式分为信用和保证两种,额度核定依据收入水平和租金支出,优质客户可享受更多便利和优惠。还款方式灵活,支持多种渠道,且无违约金,提前还款便捷。利率调整方式明确,仅在特定日期进行调整,确保贷款利率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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