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Three_Theses_for_the_New_Commission_President_8页_484kb
报告摘要
《新欧盟委员会主席的三项主张》总结
核心内容
本政策简报由Ben Crum撰写,联合Etienne Davignon、Philippe De Schoutteete与Stefano Micossi共同提出,旨在为即将上任的欧盟委员会主席提供指导性建议。文档强调了新委员会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三项关键主张,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和欧洲一体化项目的持续推进。
主要观点
1. 委员会主席应具备“技术官僚政治家”的形象
- 委员会主席的职位具有独特性,不同于各国政府首脑。
- 尽管委员会已变得更加政治化,但主席的权力和合法性仍无法与国家领导人相比。
- 有效的委员会主席需具备以下能力:
- 对职责有深入理解,并能在辩论中清晰阐述;
- 具备政治权威与洞察力,以领导委员会及行政体系;
- 能够作为欧盟整体利益的可信代表进行有效沟通。
- 为确保主席的权威性,应建立公开且明确的候选人选拔机制,并鼓励各国政府或欧洲政党推荐候选人。
2. 委员会应基于与欧洲理事会协商的长期使命开展工作
- 委员会需优先发展欧盟在经济治理和司法与内政事务领域的战略。
- 当前欧盟行政能力存在明显不足,需加强协调与执行机制。
- 委员会应提出明确的长期使命(multi-annual mission),并由欧洲理事会批准,再提交欧洲议会。
- 经济治理应成为使命的核心,重点包括:
- 深化内部市场;
- 遵守(改革后的)稳定协议;
- 优化欧盟预算分配;
- 提升创新能力。
- 司法与内政事务也需被重点发展,包括:
- 推动统一的欧洲移民政策;
- 处理与内部市场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
- 协调应对跨境犯罪。
- 委员会还应关注外交与防务议题,确保其政策与欧盟整体目标一致。
3. 委员会内部组织应以“集体性”为原则
- 委员会成员数量增至25人,对效率构成挑战,但并非不可克服。
- 所有成员在决策中应享有平等地位,任何试图排除特定成员的结构都可能破坏集体性原则。
- 委员会的职责应根据实质任务划分,而非行政单位。
- 建议委员会主席根据任务分配职责,以提高运作效率。
- 同时,应强化委员会秘书长的职能,使其具备:
- 监督委员及行政人员行为;
- 管理统一的高级雇员选拔系统;
- 协调政策实施,确保目标达成。
关键信息
- 委员会主席需在上任初期与欧洲理事会合作制定长期使命,以确保政策连贯性和公众信任。
- 委员会的行政结构应避免碎片化,减少 Directorate-General(总局)数量,提高协调效率。
- 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是欧洲一体化成功的关键,需通过制度设计加以保障。
- 委员会应主动监控外交与防务领域的进展,确保其与内部政策目标一致。
- 文档呼吁建立更透明、更具实质导向的委员会组织和决策机制。
结论
本文强调,一个强大且有效运作的委员会是欧洲一体化项目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委员会主席需具备技术与政治双重能力,以引领欧盟应对复杂挑战。同时,委员会的组织应以集体责任为基础,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与透明度。通过这些原则,欧盟有望在新的政治环境中重新确立其核心地位,并赢得公民的信任。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