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Participation_in_WTO_Dispute____________Settlement___Complainants_Interested_Parties_and_Free_Riders_24页_177kb
报告摘要
总结:参与WTO争端解决:申诉方、利益相关方与搭便车者
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家是否正式参与贸易争端的决定因素,特别是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情况。研究时间范围为1995年至2000年,聚焦于那些因成员国实施WTO不一致政策而受损的出口国,分析其是否选择参与争端解决程序。
主要观点
- 参与决策的影响因素:国家是否参与争端解决不仅取决于其经济利益(如出口损失),还受到其法律和报复能力、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影响。
- 隐性制度偏见:尽管所有WTO成员原则上都有平等的参与权,但实际参与情况可能反映出一种“隐性制度偏见”,即经济实力较弱或政治上弱势的国家更少参与争端解决。
- 搭便车行为:一些国家可能选择不参与争端解决,而是依赖其他参与方的诉讼成果,享受市场准入的间接好处,而不承担法律和政治成本。
- 争端解决机制的局限性:WTO争端解决机制虽已制度化,但其自我执行性质依赖于国家的报复能力,而小国或发展中国家往往缺乏这种能力。
关键信息
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
-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和程序对所有成员一视同仁。
- 申诉国可以请求双边磋商,若未解决则可请求设立专家组(Panel)。
- 受影响的国家可作为共同申诉方或利益相关方参与争端解决程序,依据《争端解决理解》第10条。
数据与方法
- 研究基于1995年至2000年间85起正式WTO贸易争端,其中54起涉及WTO不一致政策。
- 通过HS编码匹配,识别出受政策影响的出口国,并区分申诉方、利益相关方和非参与方。
- 重点关注那些因WTO不一致政策而受到负面影响的国家,尤其是那些被排除在最惠国待遇(MFN)之外的国家。
结果与发现
- 经济利益:经济利益较大的国家更倾向于参与争端解决。
- 非经济因素:
- 与申诉方有特殊政治关系的国家(如发展援助依赖国)更少参与。
- 缺乏报复能力或法律资源的国家也更少参与。
- 一些国家可能因为预期到争端解决的市场准入利益而选择不参与,即搭便车行为。
- 制度偏见:这些发现支持了隐性制度偏见的假设,即发展中国家由于资源和能力的限制,可能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处于不利地位。
实证案例分析
- 以美国对韩国圆焊管的保障措施(DS202)为例,展示了争端解决的多边性和非参与国家可能享受的间接利益。
- 争端解决的结果可能偏向申诉方,导致其他受影响国家的利益未被充分考虑,甚至可能被进一步歧视化。
政策意义
- 争端解决机制的公平性受到质疑,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参与度较低的情况下。
- 机制的规则和程序可能无意中鼓励了搭便车行为,削弱了多边贸易体系的有效性。
- 研究强调了需要进一步探讨争端解决过程中政治经济因素对参与决策的影响。
结论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揭示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参与决策的多维影响因素,尤其是制度性偏见和搭便车行为。研究指出,尽管机制在形式上是开放的,但实际参与情况可能受到国家实力、政治关系和法律能力的制约,这对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这为未来改善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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