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4-兴业研究-银监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通知简评_摸底后的_靶向治疗__13页_1mb
报告摘要
银监会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通知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银监会于2018年1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配套发布《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此次政策旨在巩固前期“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重点从机构、区域、业务三方面推进,系统梳理监管政策,明确整治方向与工作要求,为2018年银行业风险化解攻坚战奠定基础。
主要观点与整治重点
一、四大总体思路
- “稳”与“进”的关系:既要化解重大风险,又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新老划断,化解存量、遏制增量。
- 短期化与常态化:本次整治工作既着眼2018年重点,又指出了长期方向。
- 合规发展与金融创新:鼓励有利于实体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创新业务,坚决整治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
- 防范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与经济、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形成良性循环。
二、八大整治工作要点
-
公司治理不健全
- 股东与股权:禁止虚假出资、股权代持、违规持股等行为。
- 履职与考评:要求绩效考评中重视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类指标,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或排名指标。
- 从业资质:董事、高管需符合监管规定并经核准。
-
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 信贷政策:禁止违规投向股票、房地产、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 房地产政策:禁止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或通道,不得为“四证”不全或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
- 同业业务:禁止违规多层嵌套、隐匿底层资产、突破监管比例等行为。
- 理财业务:禁止资金池操作、违规担保、突破投资范围等。
- 表外业务:禁止跨业通道业务、虚假出表、未足额计提资本拨备等。
- 合作业务:禁止与无资质机构合作、违规提供担保、变相投资“现金贷”“校园贷”等。
-
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 包括不当销售、不当收费等行为。
-
利益输送
- 禁止向股东或关系人员输送利益,包括违规担保、信用贷款、员工特权等。
-
违法违规展业
- 禁止未经审批设立机构、违规开展存贷、票据、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
-
案件与操作风险
- 强调员工管理、内控管理、案件查处的重要性。
-
行业廉洁风险
- 聚焦业务经营和信息管理方面的廉洁问题。
三、三个突出整治重点
- 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 重点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统梳理信贷政策与房地产行业政策,防止资金脱实向虚。
- 公司治理不健全
- 作为八大工作要点之首,强调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权管理、推动“三会一层”依法合规运作。
- 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
- 对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工作的延续,特别提出“违规跨业通道业务”概念,体现对跨行业金融业务的统一监管。
关键信息与政策落实
一、政策背景与延续性
- 《通知》是对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强调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 整治内容多为对已有政策的系统梳理和落实,未设定新的监管标准或限制特定业务。
二、监管政策落实
- 委托贷款新规:禁止违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强调资金来源与用途的合规性。
- 银信类业务规范:明确禁止通过信托通道规避监管、掩盖风险实质。
- 大额风险暴露新规:统一表内外、全品种授信集中度管理,要求穿透式管理。
- 通道业务统一监管:首次提出“违规跨业通道业务”,体现跨行业协调监管趋势。
三、报告与执行要求
- 评估报告:各银行需于2018年3月10日前报送评估报告。
- 工作报告: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及年度工作报告。
- 新老划断:明确2017年5月1日为新老划断时间点,存量业务给予一定过渡期,新增业务严格合规。
总结
银监会此次发布的《通知》及配套文件,标志着2018年银行业风险化解攻坚战的全面启动。政策重点围绕公司治理、宏观调控和影子银行风险,体现了对金融乱象的系统性整治,同时强调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与服务实体经济的统一。通过明确整治要点、落实已有政策、强化报告机制,银监会旨在推动银行业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