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军欧洲及中东_外商直接投资监管注意事项_28页_3mb
报告摘要
进军欧洲及中东:外商直接投资监管注意事项总结
核心内容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欧洲及中东地区外商直接投资(FDI)监管政策近年来有所变化,特别是在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等领域。欧盟于2019年4月10日生效的《外商直接投资条例》标志着欧盟首次建立统一的审查框架,以保护关键资产和利益。同时,各成员国和中东国家如阿联酋也出台了相关法规,对特定行业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主要观点
- 欧盟加强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监管,以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 各成员国如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也根据本国情况实施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 阿联酋虽整体保持开放,但在某些关键行业对外国投资者的所有权设定了上限,同时允许在特定区域和行业实现100%外资所有权。
- 外商直接投资审查不仅涉及法律合规,还对交易时间、审批程序及投资预期产生影响。
关键信息
欧盟《外商直接投资条例》
- 目的:保护关键资产,避免可能损害欧盟或成员国合法利益的交易。
- 适用范围:涵盖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投入要素供应、敏感信息访问与控制、媒体自由与多元化、非欧盟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或出资等。
- 合作机制:成员国与欧委会之间有合作机制,包括审查通报、征求意见、意见或观点、适当考虑等。
- 信息要求:审查成员国需向欧委会和其他成员国提供包括所有权结构、交易价值、业务情况、资金来源等信息。
德国
- 监管重点:对涉及军事、信息技术安全、双重用途技术、关键基础设施的交易实施严格监管。
- 审查门槛:关键业务(如能源、医疗、通信)的审查门槛为10%表决权;其他业务为25%。
- 无异议证书:通常需申请无异议证书,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 案例:美的集团收购库卡、福建宏芯收购爱思强、国家电网收购50 Hertz等。
英国
- 新规则:2018年修订后,营业额标准从7000万英镑降至100万英镑,扩大了政府干预的范围。
- 重点关注行业:军事、军民两用、量子技术、计算机硬件等。
- 案例:Hytera收购Sepura、Gardner Aerospace收购Northern Aerospace等。
法国
- 监管扩展:将审查范围扩展至航空航天、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半导体及敏感数据相关领域。
- PACTE法案:旨在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监管并推动投资环境的改善。
- 案例: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中国企业收购SMCP等。
意大利
- 互惠原则:只有在母国给予互惠待遇时,才对非欧盟国家投资者提供同等权利。
- 金色权力:政府可在战略领域如能源、运输、通信、国防等审查和限制外商投资。
- 税收激励:为吸引外商投资,意大利提供了多种税收减免和激励措施。
- 案例:Tim/Elliott、三星电子/惠普、Tagetik/威科集团等。
西班牙
- 开放制度:西班牙对外商投资持开放态度,但在电信、媒体、金融等领域有特定限制。
- 审查机制:对来自避税港的投资需事先申报,对关键基础设施和敏感数据也有一定限制。
- 案例:非欧盟投资者对西班牙视听通讯服务企业的投资需满足特定条件。
比利时
- 无专门法律框架:未设立专门的FDI监管法律,但部分关键行业如电信、媒体和科技领域仍存在限制。
- 市场主导:电信市场由少数几家公司主导,对外商投资的准入有一定限制。
阿联酋
- 负面清单:限制外国投资者在视听服务、邮政及电信、银行及融资、医疗、石油勘探、出版等行业的所有权。
- 正面清单:允许在特定行业如科技、旅游、高端制造等实现100%外资所有权。
- 许可程序:申请提高外资所有权需向主管当局提交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热点问题与预期变化
- 欧盟:《外商直接投资条例》可能促使成员国进一步调整其监管制度,以适应欧盟框架。
- 德国:可能修订《德国对外贸易条例》以反映欧盟条例的变化。
- 英国:仍在考虑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可能在白皮书中公布具体措施。
- 意大利:可能继续推动外商投资,特别是高科技领域。
- 阿联酋:可能根据国家战略调整负面清单,增加允许外资所有权的行业。
结论
外商直接投资监管的加强是各国应对地缘政治和经济变化的手段之一。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目标国家的最新法规变化,确保其投资计划符合当地法律要求,并在交易前进行充分的法律和政策评估。同时,各国政府正努力在开放投资与保护国家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外资。
我们的团队
- 王荣康 – 欧洲及中东管理合伙人,伦敦/深圳
- Sandra Link – 合伙人,法兰克福
- Barri Mendelsohn – 合伙人,伦敦
- Roberto Pomares – 合伙人,马德里
- Shawn Davis – 合伙人,迪拜
- 赵辉 – 公司/并购合伙人,法兰克福
- Greg Stonefield – 合伙人,伦敦
- Tilmann Becker – 顾问,法兰克福
- Jenny Goodrich – 律师,伦敦
- Victoria Ruenes – 律师,马德里
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全球多个地区设有办事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帮助其在欧洲及中东地区顺利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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