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A_bit_more_clarity_please_M_de_Larosière_2页_101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关于欧洲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建议
核心内容
该文档是对由 Jacques de Larosière 主席领导的高阶金融监管小组报告的评论,强调了当前欧洲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文档由 Karel Lanno 撰写,发布于 2009 年 3 月 3 日,旨在推动欧洲监管体系的改革,以应对金融危机暴露的不足。
主要观点
-
当前体系的局限性:
文档指出,欧洲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主要依赖国家层面的监管,而欧盟三级委员会(尤其是第三级)的决策非强制性,导致监管信息不共享、不整合,难以形成宏观视角。此外,欧洲央行(ECB)虽然实力强大,但其主要职责是维持价格稳定,而非监管。 -
对 de Larosière 报告的评价:
报告提供了改革的第一步,但其建议仍需进一步明确、简化,并加快实施。文档认为,报告未能认真考虑对欧盟条约进行修改,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金融监管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Financial Supervisors - ESFS)。 -
建议的改革方向:
文档提出应将现有三个监管委员会(CESR、CEBS、CEIOPS)整合为一个单一的欧洲金融监管机构(ESFS),以提高监管效率和客观性。同时,应立即启动 ESFS 法规的起草工作,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机构,并通过欧盟条约确立其地位。 -
监管协调与数据共享:
文档强调,ESFS 应在监管数据整合与分析、危机管理和监管协调方面发挥核心作用。认为当前存在两个复合监管机构,容易造成混乱,应避免这种情况。 -
对报告中时间表的批评:
报告提议在 2011 年建立 ESFS,但文档认为这一时间表过于迟缓,无法及时应对当前体系的缺陷。同时,报告提出的新的 ECB 系统性风险委员会被认为结构臃肿,缺乏实际决策能力。 -
缺乏救助机制:
文档指出,报告未提及建立一个欧洲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救助基金,这是预防银行市场重新国有化的重要措施。
关键信息
-
欧洲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紧迫性:
金融危机暴露了现有体系的不足,亟需改革以提高协调性和有效性。 -
建议的改革措施:
- 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金融监管系统(ESFS),整合现有三个委员会。
- 立即起草 ESFS 法规,并将其纳入欧盟条约,以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 增强 ESFS 在数据整合、危机管理和协调方面的职能。
- 推动建立一个欧洲救助基金,以应对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
-
对报告的批评:
- 时间表过于保守,未能及时应对危机。
- 对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决策模糊。
- 未提及欧洲救助机制,影响监管体系的完整性。
总结
该文档呼吁对欧洲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更深入和系统的改革,认为当前体系在危机中表现不足,需通过建立统一、独立的监管机构(ESFS)以及加强监管协调与数据整合来加以改善。同时,文档强调应加快改革进程,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纳入欧盟条约,以确保改革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