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44页-30mb
报告摘要
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发布,全面总结了广东省在大气、水、声、生态及辐射等领域的环境状况,并回顾了当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措施与行动。
主要观点
一、大气环境
- 城市空气:
-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除广州、佛山和东莞外,其余18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4%;除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和阳江外,其余15市达到一级标准。
-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各市均达到二级标准。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除佛山、韶关、东莞、江门、肇庆、清远和云浮外,其余14市达到二级标准。
- 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除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和阳江外,其余15市达到二级标准。
-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各市均达到一级标准。
-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全省平均为89.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8h)占50.0%,其次为PM2.5(28.6%)和NO2(12.8%)。
- 珠三角9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4.5%,首要污染物为臭氧(46.5%),其次为NO2(24.2%)和PM2.5(23.8%)。
- 粤东西北12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3.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53.0%),其次为PM2.5(32.7%)和PM10(11.5%)。
二、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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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
- 全省79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 以Ⅱ类水质为主,Ⅰ类占5.6%,Ⅲ类占22.1%。
- 县级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Ⅰ类占12.5%,Ⅱ类占66.1%,Ⅲ类占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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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水质:
- 124个省控断面中,75.8%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76.6%水质优良(I~Ⅲ类)。
- 54.0%为优(I~Ⅱ类),22.6%为良好(Ⅲ类),8.9%为轻度污染(IV类),4.8%为中度污染(V类),9.7%为重度污染(劣V类)。
- 水质变化:与去年相比,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下降1.6个百分点。
- 重点污染区域:南山河、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石歧河、练江及东莞运河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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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水库:
- 3个省控湖泊中,湖光岩湖为Ⅱ类(优),西湖为Ⅲ类(良好),星湖为Ⅳ类(轻度污染)。
- 34个省控水库水质良好,其中8个大型水库水质为I类(优),其余为II类(优)或III类(良好)。
- 水库营养程度以贫营养为主,占35.3%,中营养占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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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海河口:
- 14条入海河流河口水质为Ⅱ~Ⅲ类,73.7%水质优良;3条为Ⅳ类,2条劣于V类。
- 水质变化:鸡啼门由Ⅲ类好转为Ⅱ类,榕江由Ⅲ类恶化为Ⅳ类,其余保持稳定。
- 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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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
- 71个环境质量点位中,一类海水占56.8%,二类16.3%,三类9.2%,四类5.2%,劣四类12.5%。
- 水质变化:一类海水比例上升33.1%,劣四类上升10.8%。
- 营养状态:贫营养占93.6%,轻度富营养0.7%,中度富营养1.3%,重富营养2.6%,严重富营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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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界河流:
- 东江、西江、贺江、武江等主要入境河流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优),定南水、汀江等为Ⅲ类(良),未达标其功能区目标。
三、城市声环境
- 功能区噪声:
- 昼间达标率为88.6%,夜间达标率为67.2%。
- 声环境质量整体有所下降,主要噪声源为生活类和交通类。
四、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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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2016年全省EI为79.1,属“优”;2017年EI上升1.5,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 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69个为“优”(55.2%),51个为“良”(40.8%),5个为“一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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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 201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5平方公里。
- 查办水事违法案件1675宗,有效保护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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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生态:
- 农药使用总量为5.80万吨,比2016年下降5.69%。
- 全省“三品一标”总数达257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10个,绿色食品745个,有机农产品8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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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
- 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9.08%,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80.83万公顷。
- 共设立1516处森林公园,2017年开展106个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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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
- 广东省建成369个自然保护区,包括7种类型,总面积约172.7万公顷。
- 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63个。
五、辐射环境
-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电离辐射水平与往年保持一致。
- 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与福岛核事故前相当,低于《海水水质标准》限值。
- 电磁辐射:各敏感点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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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 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完成8项整改任务中的5项。
-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18条强化措施,重点整治燃煤机组、VOCs、工地扬尘等。
- 推进“挂图作战”治水新模式,重点整治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流域。
-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完成省控水断面和土壤点位优化布设,90个水站和113个空气站实现联网。
-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106个污染地块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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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动成果:
- 3个地级市(珠海、惠州、深圳盐田区)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称号。
- 东源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 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共核发28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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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36起突发环境事件。
- 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处理25.6万宗举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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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技与宣教:
- 发布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淡水河、石马河、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组建环境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送技术服务进企业”活动。
- 推进环保新媒体宣传,广东“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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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区域协作:
- 与澳门签署《2017-2020年粤澳环保合作协议》。
-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 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附录: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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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 副省长许瑞生赴汕头、揭阳督导练江流域整治。
- 省环境保护厅举办首届环境应急演练大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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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 全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挂图作战现场会在深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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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 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 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清华大学共建国家环境研究院合作协议》。
- 成立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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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发布《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 签署《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
- 省领导赴惠州调研水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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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发布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名单。
-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深圳市跨市域河流水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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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广东台山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系统通过验收。
- 举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简约生活”环境日活动。
- 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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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 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惠州市水污染整治。
- 省领导赴湛江、茂名调研小东江、鉴江等水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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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 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
- 省领导赴珠三角及韶关、清远、云浮等地巡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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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 省领导赴广州、深圳等地调研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
- 发布《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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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 省领导赴粤东督查练江、枫江流域整治。
- 完成广东省农用地详查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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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省领导赴河源、珠海调研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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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 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共核发2860个。
- 举办粤港环保合作会议,公布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管理计划减排目标。
总结
2017年广东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部分指标有所下降,尤其是臭氧和PM2.5浓度上升,水体和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环保工作持续推进,强化督察整改、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科技标准建设,同时注重国际合作与区域协作。全年完成多项环保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绿色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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