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_16页_2mb
报告摘要
山东省2017年环境状况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7年,山东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要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
- 全省13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占43.3%,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至6.7%。
- 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2.3毫克/升,同比下降3.3%;氨氮平均浓度0.66毫克/升,同比下降18.1%。
- 南水北调东线黄河以南段21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
- 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76.4%,同比提升7.3个百分点;海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21.7%,同比提升8.7个百分点。
- 小清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13.0%,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半岛流域优良水体比例24.2%,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
- 全省湖泊、水库总体水质良好,14个点位优于Ⅲ类,占82.4%;3个点位为Ⅳ类,占17.6%。
- 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和总磷,但9个湖库富营养化总体呈改善趋势。
- 饮用水水源地30处地表水水源地均稳定达标,22处地下水水源地中仅1处因地质原因出现总硬度和硫酸盐超标。
城市空气环境
- 全省PM₂.₅平均浓度为57 μg/m³,同比改善13.6%;PM₁₀平均浓度为106 μg/m³,同比改善11.7%。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
-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5,同比改善8.8%;优良率平均为59.5%,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声环境
-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好”和“较好”占63.2%。
-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占74.3%。
-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昼间3类功能区达标率最高(95.5%),0类功能区最低(75.0%);夜间3类功能区达标率最高(87.1%),4a类交通干线两侧最低(54.5%)。
辐射环境
- 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 济南、青岛、烟台、威海4市的8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数据正常。
- 17市饮用水源地总α、总β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7个海水监测点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低于《海水水质标准》。
- 电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监测点与往年持平。
生态环境状况
自然生态环境
- 全省水资源总量为216.9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少28.4%,比上年偏少3.0%。
- 土地总面积23686.70万亩,农用地占72.92%,建设用地占18.01%,未利用地占9.07%。
- 森林面积266.5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7.51%;全年完成造林185万亩。
- 全省建成自然保护区78个,总面积101.2万公顷;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12个,面积46.2万公顷。
水土保持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投资16237.8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4平方公里,完成率100%。
- 全省178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交通运输与新能源
- 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27.06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820公里,通达98.5%的县(市、区)。
- 道路运输新能源营运车辆35420辆,清洁能源营运车辆91757辆。
- 烟台创建为绿色交通城市,青岛港、日照港创建为绿色港口。
-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37.3万千瓦,同比增长54%;全年发电量352.2亿千瓦时。
- 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6.5%,万元GDP能耗下降6.9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9.89%,煤炭消费量下降6.6%。
措施与行动
环保政策与制度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从严治党,推动环保系统政治建设。
- 启动省级环保督察,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3589件,关停取缔966家,罚款4327万元。
- 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完成《“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调研报告》。
污染防治
- 大气污染防治:净压减煤炭消费量2706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及替代。
- 水污染防治:组织编制《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3112个村庄整治。
- 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成41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合格率84.59%。
环境执法与监管
-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成45米以上废气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
- 全年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起,对责任人实施刑事处罚。
-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4000余家企业完成整改核销。
辐射与应急管理
- 开展放射源和工业辐照加速器安全检查,收贮废旧放射源429枚。
- 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通过预验收;7市建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
- 完成第六次东北边境应急监测任务,参与海阳核电厂场外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
-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6起,成功处置超标即应急事件47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山东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实现与司法程序衔接。
- 出台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试点经验被国家推广。
环评审批
- 下放55.2%的环评审批权限,赋予济南、青岛、烟台省级审批权限。
- 开展县域战略环评试点,推进“三线一单”试点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环保科技与标准
- 制定《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地方环境标准26项,反馈国家标准意见57项。
- 命名1家省级生态工业园区,举办供需对接会6场,推动环保技术应用。
环境信息公开与信访
- 全年主动发布信息3万余条,政策解读稿57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5条(次)。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全部办结;环保系统受理信访举报78777件,按时办结率96%以上。
国际交流与合作
- 接待来访27批133人次,组织出访7批40人次。
- 与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开展环保合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举办多场环保论坛和技术交流会。
- 实施ODS履约项目,完成111家企业备案,处理7起违法案件。
环保宣传与公众参与
- 组织6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和8次自主通报会,协调采访申请41件。
- 发布山东环境网站信息11537条,微博1.6万余条,与网友互动90万次。
- 开展8000余场青少年“水课堂”科普活动,命名841名“齐鲁环保小卫士”和111家“绿色社区”。
- 每月组织“环保开放日”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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