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研究调研报告_12页_344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研究调研报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总结了深圳市在“十三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方面的进展与成效,同时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推进低碳发展的对策建议。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深圳在低碳发展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成为全国碳排放增长最慢、碳排放水平最低的特大城市之一。
二、主要进展与成果
1.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约70%。
- 2019年预计实现碳排放达峰。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48.2%。
2.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
- 再生水利用率达70%,应急备用水源供水能力增强。
- 防洪防涝能力达到20-50年一遇,防洪能力达到200年一遇。
- 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建设,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已达99%。
3. 体制机制创新
- 推进碳市场建设,初步形成绿色金融体系。
- 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
- 建立全过程三防业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4. 科技创新引领
- 在新能源、新材料、数字化装备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
- 设立绿色低碳扶持计划,新建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新载体137家。
- 推动“节能+互联网”模式,实现年节电量约2.1亿度。
5. 国际交流合作深化
- 参与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达峰城市联盟等国际组织。
-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南南”国家开展清洁能源、低碳智慧城市等合作。
- 承办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座谈与技术对接交流会。
6. 重点工程进展
- 能源结构优化:清洁电源占比达87%,垃圾焚烧发电能力提升。
- 低碳交通:公交车100%电动化,新能源车保有量超38万辆。
- 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848个,绿色建筑面积达6700万平方米。
- 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化:推动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62.6%。
三、主要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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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认识不足
- 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健全,未充分认识到存量节能减排潜力。
- 低碳发展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意识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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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不清晰
- 新能源汽车发展未明确燃油车退出时间表。
- 需提前布局低碳产业,明确行业发展目标和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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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核算制度不完善
- 区级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体系尚未建立。
- 数据调整影响指标提前完成,需健全核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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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不足
- 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有待提升,如大亚湾核电站防波堤受损。
- 需统筹气候变化对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及防灾减灾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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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保障缺失
- 现有法规主要服务于碳交易,缺乏系统性低碳发展规范。
- 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尚无上位法,亟需完善法律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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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政府、企业、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
- 加强跨部门协调,统筹政策与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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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十四五”规划研究
- 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制定与达峰和深度减排目标相协调的规划。
- 统筹产业转型、城镇化、生态保护与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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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碳排放达峰目标与路线图
-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
- 分解目标至各区和行业,推动重点部门制定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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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
- 建立健全统计和调查支撑体系,推动市级清单编制和年度核算常态化。
- 将碳排放控制纳入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加强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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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深度减排路径研究与示范建设
- 对标国际碳中和目标城市,提出分阶段减排目标与关键技术。
- 选择园区、社区等区域开展碳中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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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 推动配额有偿分配,实现碳排放达峰。
- 构建跨区域碳市场,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
- 推动碳普惠机制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五、总结
深圳在低碳发展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国低碳发展的典范。然而,在“十四五”时期,仍需在思想意识、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系统谋划、政策支持和国际合作,深圳有望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与空气质量达标,为全国低碳城市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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