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7-东吴证券-电力_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体系_点评_市场化和转型_一个都不能少_5页_392kb
报告摘要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总结
核心内容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于2022年1月29日由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旨在推动电力市场从省域市场向全国统一市场转型,强化市场机制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该文件明确了电力市场建设的市场化和转型两大核心方向,并设定了**“十四五”至“十五五”**期间的建设目标。
主要观点
1. 市场化与转型并重
- 市场化:在全国范围内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推动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 转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发展趋势,提升电力市场对新型电力系统的兼容性。
2. 建设目标
- 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实现国家市场与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
- 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
3. 政策呼应历史电改
- 2002年:启动第一轮电改,提出厂网分离,初步建立区域电力市场。
- 2015年:新一轮电改,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 2020年: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逐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电力市场。
4. 当前问题与政策应对
- 区域壁垒:各省市场存在行政性垄断,限制了跨省电力交易。
- 交易机制不完善:指令性计划电量价格难以响应市场供需。
- 输电通道分配不合理:信息不对称,资源利用率低。
- 政策应对:
- 建立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机制,推动跨省跨区交易市场化。
- 分类放开优先发电计划,加强跨省跨区与省内市场的动态衔接。
- 推动建立市场化输电权分配和交易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5. 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性措施
- 增强市场流动性:鼓励新能源以报价报量方式参与市场,首次提出“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
- 传统机组转型:由提供“大电量、大容量”转向“小电量、大容量”,建立容量成本回收机制。
- 绿色电力交易:探索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与绿证交易、碳排放交易有效衔接。
- 分布式发电交易: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构,鼓励“隔墙售电”和电力就地平衡。
关键信息
- 政策性质:指导意见,非具体建设方案,细则有待后续出台。
- 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从2022年到2030年逐步完善市场体系。
- 市场参与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强调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
- 新能源挑战:高比例新能源对现有市场机制提出更高要求,需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消纳和调峰问题。
- 风险提示:
- 电力市场化进程不及预期;
- 宏观经济下行可能对电力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总结
该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强调市场化与转型的双轮驱动。通过打破省间壁垒、优化交易机制、提升市场流动性,旨在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政策虽为指导性文件,但为后续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明确方向,值得持续关注其实施细则和市场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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