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白皮书_23页_3mb
报告摘要
广东法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白皮书(2019-2024年)总结报告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党中央赋予的重大国家战略,旨在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2019年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大湾区建设“一点两地”目标,推进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政治引领,构建司法保障大格局
广东高院成立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法院系统完善制度机制,发布两个三年行动方案及系列司法政策,推动横琴、前海、南沙等重点平台建设。通过“双区”建设司法服务“百项深调研”项目,推动形成134项具体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审结各类案件745万件,探索“多元技术事实查明”,研发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金融审判方面,审结金融案件277.2万件,推进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协助跨境破产6起,破产案件周期缩短至10个月。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审结环境案件69万件,判决生态修复费用超685亿元,建立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民生权益保障方面,审结涉房产纠纷644万件,发布全国首份“噪声扰民”诉前禁令,建成涉外家事审判中心。
三、深化规则衔接,推进司法规则融合
通过《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破解平行诉讼、域外送达难题。实施“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制度,允许大湾区内地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法律和仲裁地。建立“N+4+2”诉讼规则衔接机制,优化跨境送达、域外法查明等服务,改革经验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四、提升审判质效,打造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
推动诉讼服务标准化,实现653.4万件案件网上立案,开发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便利港澳当事人。建立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联动仲裁、调解机构,推动“和解+调解+审判”模式。优化破产审判,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缩短预重整周期,全国最快仅用32天。
五、加强交流合作,凝聚法治建设共识
与港澳司法机构建立互访机制,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搭建跨境纠纷调解平台,聘任120名港澳特邀调解员。创建“大湾区法律服务集聚区”,推动区际司法协助线上化,办理涉港澳协助案件471件,周期平均缩短80%。
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深化内地与香港法官交流,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12名。推动高校与法院共建研究基地,开展跨境案例汇编、视听普法等活动,形成“裁判者说”“湾区睇法”等品牌,提升大湾区法治互信水平。
结语
五年来,广东法院通过制度创新、专业化审判和服务优化,推动大湾区法治融合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继续聚焦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具影响力的司法保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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