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Informal_Employment_in_Urban_China___Measurement_and_Implications_33页_349kb
报告摘要
《中国城市非正规就业:测量与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探讨了中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测量方法及其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作者通过分析2010年六大城市的人户调查数据,提出了四种非正规就业的定义,并评估了不同群体的非正规就业比例、工资水平、工作时间以及社会福利覆盖情况。文章指出,非正规就业在中国城市中广泛存在,尤其在农民工群体中更为普遍,其形成原因复杂,既包括制度因素,也涉及经济和社会结构。
主要观点
- 非正规就业的多样性:非正规就业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而是包含了不同类型的工作者,如自雇者、无合同的雇员、家庭雇员等。
- 非正规就业的定义:文章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标准,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四种非正规就业的定义,分别基于社保覆盖、劳动合同、社保与合同的联合与交集。
- 农民工与本地居民的差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比例远高于本地居民,且农民工更倾向于不参与社保计划,这可能与他们对社保制度的不信任、流动性强以及对更高工资的追求有关。
- 非正规就业的经济影响:非正规就业者通常收入较低,工作时间较长,但其贫困率并不一定高于正规就业者,因为其工作强度和流动性可能缓解了贫困压力。
- 制度因素的影响:中国尚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险法律,导致社保制度缺乏强制力和可转移性,从而降低了其吸引力,尤其是在农民工群体中。
关键信息
非正规就业的定义
- 基于社保覆盖:若雇主未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视为非正规就业。
- 基于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视为非正规就业。
- 基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联合:同时满足社保和劳动合同缺失的视为非正规就业。
- 基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交集:同时满足社保和劳动合同缺失的视为非正规就业。
非正规就业比例
- 本地居民:根据第一种定义,非正规就业占比为16.2%;根据第二种定义,为26.3%;第三种定义为29.5%;第四种定义为13.2%。
- 农民工:根据第一种定义,非正规就业占比为60.6%;根据第二种定义,为49.0%;第三种定义为65.7%;第四种定义为45.4%。
- 总体非正规就业比例:根据第一种定义为25.5%;第二种定义为31.0%;第三种定义为37.2%;第四种定义为19.9%。
工作时间与工资
- 非正规就业者平均工作时间较长,工资较低。
- 本地居民非正规就业者比正规就业者多工作约9小时;农民工多工作约5小时。
- 非正规就业者工资约为正规就业者的66%(本地居民)和52%(农民工)。
社会保险覆盖
- 本地居民和农民工的社保覆盖率存在显著差距。
- 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力和可转移性,导致许多农民工选择不参与。
- 农民工从其他渠道(如新农合)获取健康保险的比例较高,而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则主要依赖于雇主。
行业分布
- 制造业:非正规就业比例最高(第一定义为14.3%,第二定义为52.8%)。
- 服务业:非正规就业比例次之(第一定义为33.6%,第二定义为23.5%)。
- 公共服务业:非正规就业比例最低(第一定义为8.6%)。
人口特征
- 性别差异:女性比男性更容易从事非正规就业。
- 年龄差异:年轻工人更可能从事非正规就业,而年长工人则更倾向于正规就业。
- 迁移时间差异:在城市居住超过10年的农民工与短期农民工相比,社保覆盖率没有明显差异。
结论
中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现象广泛存在,其测量和定义需结合国际标准与本地制度背景。农民工群体是主要的非正规就业者,其高比例与低社保覆盖率反映了制度设计、经济结构和人口流动之间的复杂关系。尽管非正规就业者在工资和工作时间上处于劣势,但其贫困率未必更高。文章强调了准确测量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性,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对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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