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Chinas_Accession_to_the_World_Trade_Organization___The_Services_Dimension_36页_2mb
报告摘要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维度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承诺是WTO历史上最激进的服务贸易改革计划之一。这些承诺涉及取消对外国进入和所有权的大部分限制,以及减少对外资企业的歧视。尽管这些改革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实现其带来的利益和可持续性仍需配套的监管改革和改革顺序的合理安排。
主要观点
- 中国服务市场将经历重大开放: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中国将逐步取消对服务贸易的限制,使其成为更加开放的市场。
- 改革的可持续性依赖于监管配套:仅靠市场准入的开放不足以确保改革的长期成功,还需要加强监管体系,特别是竞争政策和金融监管。
- 改革顺序至关重要:不同服务部门的改革应有合理的顺序,以确保效率提升和公平竞争。
关键信息
中国加入WTO的服务承诺
- 中国承诺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消除大部分对外国进入和所有权的限制,以及对外资企业的歧视。
- 这些承诺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四种模式:跨境供应(mode 1)、消费 abroad(mode 2)、商业存在(mode 3)和人员流动(mode 4)。
- 在多数服务部门中,中国承诺允许外资逐步增加所有权比例,同时逐步消除地理限制。
与其他WTO成员的比较
- 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数量和深度远超其他发展中国家。
- 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中国的承诺覆盖了超过50%的部门/模式组合。
- 在完全无限制的承诺比例上,中国也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但略低于高收入国家。
各部门的承诺情况
- 专业服务:中国承诺在专业服务领域大幅放宽,包括允许跨境供应和设立合资企业。但法律和医疗领域仍保留部分限制。
-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中国在某些方面承诺放宽,但目前仍限制外资通过合资企业进入,且未承诺未来进一步开放。
- 电信服务:外资可通过合资企业进入,但目前不允许多数外资所有权。预计到2007年将逐步消除地理限制,但多数外资所有权仍受限。
- 建筑与工程服务:目前允许外资通过合资企业进入,但仅限于外资项目。预计到2004年将允许外资全资进入,但业务范围仍受限制。
- 分销服务:中国承诺开放分销服务的整个物流链,但目前仍限制外资通过合资企业进入,且部分产品(如书籍、药品)未被纳入承诺范围。
- 教育服务:跨境供应已完全开放,商业存在也允许通过合资企业设立。但国民待遇未完全承诺。
- 金融服务:非寿险公司允许外资持股51%,寿险公司允许外资持股50%。预计到2006年,整个银行和保险行业将实现完全自由化。证券行业也将在未来几年逐步开放外资参与。
- 运输服务:国际海运和相关服务已部分开放,预计到2007年将实现全面自由化。但航空运输因涉及“硬权利”未被纳入GATS范围。
改革的挑战与考虑
- 地理限制可能加剧区域经济集聚:在某些领域,地理限制可能导致经济活动进一步集中,这可能难以通过后续的全国性开放来逆转。
- 外资所有权限制可能影响投资积极性:在电信和保险等关键领域,外资所有权的限制可能削弱外国投资者提升企业绩效的动力。
- 监管改革是改革成功的关键:特别是在金融和电信等网络型服务领域,加强竞争政策和监管框架是实现改革利益的前提。
政策建议
- 优化过渡承诺:需要评估渐进式开放和外资所有权增加是否最优。
- 明确监管优先级:在每个服务部门中,应明确监管改革的重点。
- 合理安排改革顺序:确保市场准入、所有权和监管改革的顺序能够最大化改革效益。
结论
中国加入WTO的服务贸易承诺代表了其在服务领域进行重大开放的决心。然而,实现这些承诺带来的利益需要合理的政策安排、配套的监管改革以及对改革顺序的慎重考虑。未来,中国需在保持灵活性的同时,确保改革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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