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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CEBS 关于信用和操作风险方法验证与评估的第二轮咨询意见
核心内容
本文件是英国银行家协会(BBA)、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ISDA)、伦敦投资银行协会(LIBA)以及欧洲证券化论坛(ESF)对CEBS(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信用和操作风险方法验证与评估的第二轮咨询意见(CP10R)的联合回应。这些机构代表了在欧洲和国际资本市场活跃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他们对CEBS的建议表达了若干关切。
主要观点
- 对详细指导的反对:联合团体认为CEBS当前的指导过于详细,不符合其初衷,即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框架,以确保对信用风险(IRB)和高级计量法(AMA)的评估具有公平性。他们建议CEBS应采用基于原则的指导,而非过于具体的规则。
- 对操作风险的担忧:认为操作风险的指导缺乏灵活性,而该领域的风险和模型仍在不断发展,因此需要监管指导具备适应性。
- 对监管一致性与公平性的关注:担心CEBS的指导可能在欧盟内造成不一致的监管实践,尤其在“善意条款”(good faith clause)的实施方面。
- 对新内容的不必要性:认为CEBS在信用风险部分新增的大量内容缺乏明确目的,且可能与CRD(资本要求指令)重复,增加了实施的复杂性。
- 对实施负担的批评:指出部分指导内容可能对银行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例如要求对所有零售类别的损失波动进行量化评估,这在低违约率的组合中尤其不适用。
- 对会计规则的担忧:认为CEBS在证券化和信用风险模型中的指导可能使风险测量受到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而忽略了经济实质。
- 对风险转移评估的质疑:认为当前对风险转移的量化评估缺乏风险敏感性,且可能不符合监管框架中对高级暴露的资本底线要求。
关键信息
CEBS咨询稿的反馈
- 联合团体认为CEBS的第二轮咨询稿未能解决前一轮咨询中提出的关键问题,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细节。
- 他们希望CEBS能够回到基于原则的指导框架,并确保其建议与CRD的目标一致,即为金融机构提供合规的框架,而非具体要求。
证券化暴露类
- 联合团体认为CEBS在证券化部分的指导过于详细,可能限制市场创新和结构多样性。
- 建议删除一些冗余的指导内容,例如“Tranched Cover”部分。
- 建议CEBS应提供简洁的指导,以防止对证券化交易的监管资本减免造成影响。
- 建议明确CRD中关于证券化的内容不适用于交易账户(trading book)的证券化。
股权暴露类
- 建议CEBS不要引入额外的分类标准,而是遵循CRD中关于股权暴露的定义。
- 强调分类应基于全面的分析,而非单一特征,例如结算延迟。
- 指出当前的指导可能限制银行使用内部模型进行风险管理,建议保留灵活性。
其他关键领域
- 实施计划:部分要求(如第58段)可能超出部分欧盟监管机构的现有规定。
- 审批过程:建议CEBS明确审批过程的时限和责任,以避免无限期的审批过程。
- EAD建模:认为CEBS对EAD建模的指导过于具体,缺乏灵活性,可能妨碍创新。
- 回测:认为CEBS设定的“硬性”回测阈值与原则5(包括定性和定量元素)相冲突。
- 治理结构:认为CEBS对管理机构的指导过于具体,不符合CRD的框架。
附录要点
- 附录1:概述了联合团体认为CEBS忽略的行业关切,包括缺乏明确目标、监管一致性问题以及对市场创新的限制。
- 附录2:详细分析了CP10R中新增内容,如证券化暴露类、股权暴露类等,建议CEBS简化指导,删除冗余内容,并确保与CRD一致。
结论
联合团体呼吁CEBS重新考虑其指导的详细程度,强调应采用基于原则的方法,以确保监管框架的灵活性、一致性和适应性。他们希望CEBS能够关注监管目标,而非引入过多具体要求,以免影响市场发展和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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