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5-29-28CP-on-the-GL-Remuneration-of-sales-staff29_26页_388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CP/2015/29 咨询文件
核心内容
EBA 发布了《关于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销售与提供相关薪酬政策和实践的咨询文件》,旨在通过制定指导方针,改善金融机构薪酬政策与消费者公平对待之间的联系,减少因不当销售行为导致的机构成本与消费者损害。
主要观点
- 薪酬政策的重要性:薪酬政策是金融机构吸引、激励和保留员工的重要手段,但也可能成为不当销售行为的驱动因素。
- 不当销售行为的影响:近年来,欧洲和国际层面的金融机构出现了大量不当销售行为,导致消费者损害、机构罚款、市场信心下降以及社会资源错配。
- 指导方针的目标:通过规范薪酬政策,确保员工行为符合诚实、公平、透明和专业的要求,从而提升消费者保护并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 适用范围:指导方针适用于信用机构、债权人、信用中介、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的员工,尤其是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或管理这些员工的人员(即“相关人员”)。
- 薪酬构成:指导方针涵盖所有固定和可变形式的薪酬,包括非货币奖励,如职业发展、健康保险、交通补贴等。
关键信息
1. 咨询与反馈
- EBA 邀请对咨询文件中的建议进行反馈,特别是第5节总结的问题。
- 反馈需在2016年3月22日前通过咨询页面提交。
- 反馈可选择公开或保密,保密反馈需符合EBA文件公开规则。
2. 资料保护
- EBA 依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45/2001号条例》保护个人数据。
3. 背景与动机
- 2004年至2015年9月间,10家全球银行因不当销售行为累计损失约2100亿美元,其中超过40%涉及非美国消费者。
- 指导方针基于《CRD IV》、《MCD》、《PSD》和《EMD》等欧盟法规,强调薪酬政策应考虑消费者权益,防止利益冲突。
4. 指导方针内容
4.1 薪酬政策设计
- 薪酬政策应考虑消费者权益,防止利益冲突。
- 薪酬政策应避免仅以销售数量为目标,或鼓励销售特定产品以损害消费者利益。
- 应采用定量和定性标准来决定可变薪酬水平。
- 薪酬政策应具备灵活性,允许在适当情况下不支付可变薪酬。
4.2 文档与透明度
- 薪酬政策应被记录、保存至少五年,并在监管机构要求时提供。
- 相关人员在提供服务前应清楚了解适用的薪酬政策。
- 政策应易于访问,确保员工理解其内容。
4.3 审批与监督
- 管理机构对薪酬政策负有最终责任。
- 应寻求独立建议以确保政策符合指导方针。
- 合规部门需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要求。
5. 适用范围与例外
- 指导方针不适用于金融机构支付给信用中介的佣金。
- 不影响《MCD》中关于债权人支付信用中介薪酬时应考虑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 未来可能扩展至涵盖信用中介的佣金。
6. 适用时间
- 指导方针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
附录与相关文件
- 指导方针基于《欧盟第1093/2010号条例》第16条,适用于欧洲银行监管体系内的机构。
- 包含对“相关人员”的定义,涵盖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的员工及其管理者。
- 要求机构在外包活动中遵守CEBS关于外包的指南,特别是确保高级管理层对风险承担最终责任。
结论
EBA 的指导方针旨在通过规范薪酬政策,提升消费者保护,减少不当销售行为,从而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公信力。金融机构需确保其薪酬政策与消费者权益保持一致,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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