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会计及资本市场环境报告_133页_6mb
报告摘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会计及资本市场环境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普华永道亚太及大中华区主席赵柏基致辞,旨在为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企业提供关于沿线国家法律和监管环境、会计和审计准则、财务报告要求等信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握“一带一路”的动态,了解不同国家的商业和监管环境,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重要的合作项目,涉及国家和地区的数量众多,涵盖范围广,影响深远。报告调研了121个沿线国家和地区,根据其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趋同程度进行分类,并选择了54个代表性国家进行详细分析。
主要观点
-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促进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深入融合。
- 会计行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为参与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基础。
- 各国会计和审计准则趋同情况不一,部分国家已趋同,部分国家正在趋同,部分国家计划趋同,还有部分国家尚未制定趋同计划。
- 报告强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提升财务信息可比性方面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国家中。
关键信息
第一部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情况
- 已趋同(71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含香港、台湾)、俄罗斯、新加坡、南非、新西兰等,其财务信息具有较高的国际可比性。
- 正在趋同中(8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不丹、古巴、马其顿、缅甸、葡萄牙、俄罗斯、乌克兰、越南。
- 计划趋同中(1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阿尔巴尼亚、玻利维亚、波黑、文莱、伊朗、意大利、老挝、拉脱维亚、蒙古、阿曼、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 暂无趋同计划(3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中欧、东欧及非洲,如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奥地利、保加利亚等。
- 暂无信息(17个国家和地区):如孟加拉国、布隆迪、佛得角等。
第二部分:亚洲及大洋洲23个国家概述
- 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均已趋同,澳门尚未设立证券交易机构。
- 柬埔寨: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柬埔寨财务报告准则。
- 格鲁吉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印度尼西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印度尼西亚会计准则。
- 以色列: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约旦: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哈萨克斯坦: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科威特: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吉尔吉斯斯坦: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老挝: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马来西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马来西亚财务报告准则。
- 蒙古: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缅甸:正在趋同中,上市公司需采用缅甸财务报告准则。
- 新西兰: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新西兰会计准则。
- 巴基斯坦: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部分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菲律宾: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菲律宾财务报告准则。
- 沙特阿拉伯: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新加坡: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新加坡会计准则。
- 斯里兰卡: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斯里兰卡财务报告准则。
- 塔吉克斯坦: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泰国: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泰国会计准则。
- 阿联酋: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越南:正在趋同中,上市公司需采用越南会计准则。
第三部分:欧洲24个国家概述
- 阿尔巴尼亚: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奥地利: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白俄罗斯: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波黑: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波黑财务报告准则。
- 克罗地亚: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捷克: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爱沙尼亚: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希腊: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匈牙利: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意大利: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立陶宛: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卢森堡: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马其顿: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马其顿财务报告准则。
- 马耳他: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摩尔多瓦: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波兰: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葡萄牙:计划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罗马尼亚: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俄罗斯: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塞尔维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斯洛伐克: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斯洛文尼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土耳其: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乌克兰:正在趋同中,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四部分:非洲4个国家概述
- 埃及:无趋同计划,上市公司需采用埃及会计准则。
- 肯尼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尼日利亚: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南非: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五部分:南美洲及中美洲3个国家概述
- 智利: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古巴:正在趋同中,尚未设立证券交易机构。
- 委内瑞拉:已趋同,上市公司需采用调整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附录
报告附录提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清单,并鼓励用户访问研报客网站获取更多免费报告。
总结
报告详细分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会计和资本市场环境,指出各国在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程度上的差异,并强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提升财务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方面的重要性。同时,报告提供了各国监管机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审计准则执行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和审计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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