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6-1应收账款转让合同_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_31页_2mb
报告摘要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合同为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之间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协议。合同涉及转让方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旨在通过资产转让优化资金流动性,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条件及违约责任。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合同主体与基本信息
- 转让方: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 合同性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 转让价款:以附件一所示金额为准,为人民币贰亿壹仟捌佰伍拾贰万壹仟玖佰捌拾肆元伍角(¥218,521,984.50)
2. 标的资产定义
- 定义:转让方依据业务合同及本合同对付款义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 合格标准:
- 标的资产对应合同合法有效;
- 转让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 标的资产不属于违约资产;
- 付款义务人合法存续,且不涉及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 标的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
- 应收账款预期付款日不得晚于2016年12月31日。
3. 转让条款
- 转让内容:转让方转让其对付款义务人享有的全部应收账款、附属担保权益及相关法律救济权利。
- 交割方式:
- 受让方在专项计划设立完成后支付转让价款;
- 交割确认函的签署视为交割完成;
- 交割确认函需由双方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 先决条件
- 转让方先决条件:
- 受让方签署并交付合同;
- 受让方获得履行合同所需的批准;
- 转让方未违反其陈述和保证。
- 受让方先决条件:
- 转让方签署并交付合同;
- 转让方交付完整的标的资产文件;
- 转让方未违反其陈述和保证。
5. 陈述与保证
- 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 公司合法存续,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无重大诉讼、仲裁或法律程序影响合同履行;
- 标的资产符合合格标准;
- 无质押、抵押等权利负担;
- 不得重复转让或损害受让方权益。
- 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 公司合法存续,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无重大诉讼、仲裁或法律程序影响合同履行;
- 不得损害转让方权益或影响标的资产回收。
6. 违约责任
- 转让方违约:
- 陈述和保证虚假、错误或遗漏;
- 未履行合同义务;
- 导致标的资产损失或无法回收。
- 受让方违约:
- 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
- 陈述和保证虚假、错误或遗漏;
- 未履行合同义务。
- 赔偿方式:违约方需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赔偿损失。
7. 不可抗力
- 定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控制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
- 处理方式: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 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
- 不可抗力消除后,受影响方应尽快通知对方。
8. 保密义务
- 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交易细节、定价信息等。
- 例外情况:
- 向受保密协议约束的律师、会计师等披露;
- 根据法律要求向政府机构披露;
- 向媒体公开需经书面同意。
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法律适用:适用中国法律。
- 争议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 其他条款
- 通知方式:书面形式,送达日期依据发送方式确定(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 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终止后,违约、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 可分割性:合同条款可分割,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 合同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签署。
- 弃权:未经书面弃权,合同权利不得放弃。
- 合同文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信息
附件一:交割确认函格式
- 交割确认函由双方签署,确认标的资产转让完成。
- 交割价款为人民币贰亿壹仟捌佰伍拾贰万壹仟玖佰捌拾肆元伍角(¥218,521,984.50)。
- 交割完成标志:交割确认函签署后,视为转让完成。
附件二:标的资产清单(部分示例)
| 序号 | 被收款人 | 产品名称 | 企业类型 | 所属地区 | 所属险种 | 是否因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 | 客户资产管理活动 | 客户资产管理规模 | 2019年单笔交易总额 | 合作期限(个月)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日 | 合同到期日 | 合同金额(元) |
|---|---|---|---|---|---|---|---|---|---|---|---|---|---|---|
| 1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银保监会 | 北京市东城区金融街支行 | 银保监会 | 否 | 否 | 35,748,666.00 | 1,000,000.00 | 115 | 2019.5.5.11 | 2019.5.5.11 | 2019.5.5.11 | |
| 81 | 深圳中洲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华强半导体有限公司 | 投资企业 | 否 | 否 | 高新电子 | 750,000.00 | 3年以上 | 187,500.00 | 45 | 2018年10月14日 | 2018年6月15日 | 申元 |
总结
本合同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文件,明确了转让资产的范围、转让价款、交割方式、双方的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保密义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内容。合同强调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附件一和二进一步细化了交割流程及标的资产清单,为合同执行提供了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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