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远东资信-新版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_与土地相关法规政策评析_11页_382kb
报告摘要
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与土地相关法规政策评析总结
核心内容
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由国务院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对2019年修订版《土地管理法》的配套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地审批程序及建设用地管理等制度,强化对耕地的保护,规范土地管理流程,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新版《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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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制度细化
- 细化征收程序,增加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环节。
- 规范征收补偿,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落实与分配。
- 强化风险管控,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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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
- 明确入市条件,包括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等。
- 规定入市流程,包括编制出让、出租方案,签订书面合同,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市场化交易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等方式,并允许与国有建设用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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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用地审批程序
- 减少审批层级,由市、县人民政府直接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 简化审批材料,将“一书四方案”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
- 合并审批事项,统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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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 明确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信息。
- 完善临时用地规定,设定最长不超过四年使用期限。
二、新版《条例》与上一版本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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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再单独编制,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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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土地信息化管理要求
- 强调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
- 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推动土地信息共享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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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需公开土地供应计划
- 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包括总量、结构、地块、用途等。
- 该制度是“两集中”政策的制度化,提升土地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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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规则
- 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设。
- 市场化交易方式,允许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土地。
三、当前在生效的土地相关法规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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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指标
- 国务院负责全国建设用地总量指标设定,省级政府向下分配。
- 指标管理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约束。
- 土地指标可结转使用,但需控制总量,避免超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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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为主,划拨方式适用于特定用途。
-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出让,2021年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土地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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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使用
- 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 收入主要用于征地补偿、土地开发、支农、城市建设等用途。
- 提取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四、土地法规政策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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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历史演变
- 自1986年首次出台以来,经历了四次修订(1988、1998、2004、2019)。
- 2019年修订版首次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确立“永久基本农田”概念,完善宅基地制度,改革征地程序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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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规政策发展趋势
- 国土空间规划逐步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强化用途管制。
- 土地供应总量将受严格约束,重点向人口流入地倾斜。
- 建设用地规划权力部分下放,由省级政府主导指标分配。
- 建立全国性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促进土地要素合理流动。
总结
新版《条例》在土地管理领域进行了系统性改革,旨在提升土地管理效率、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加强耕地保护并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其修订内容涵盖了土地征收、入市、审批、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与现行土地法规政策相衔接,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未来,土地法规政策将更加注重信息化、透明化和市场化,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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