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6-KPMG_China-做好准备_-_2011年年终中国税收核查清单_6页_490kb
报告摘要
2011年中国税收核查清单总结
企业所得税
- 关键行动:企业在2012年5月31日前需准备和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完成汇算清缴;同时,准备资产损失相关材料,遵循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 法规要点:
- 资产损失范围扩大,取消事前审批要求,企业承担合规责任。
-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优惠、创业投资抵扣需在申报前备案。
- 各项优惠和准备金扣除政策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或2012年5月31日。
- 合规风险:地方税务机关加强稽查高风险企业,企业应健全内部制度。
其他税费
- 增值税:上海地区增值税改革试点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需按新规定申报,试点政策影响全国相关企业。
- 营业税:符合条件的跨境设备租赁合同可享受免税,未抵扣税款可在2011年底前申请退税。
- 出口退税:部分地区出口退税免纸质核销单,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后。
- 个人所得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应在2012年3月31日前申报,包括非居民。
其他非税项目
-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企业需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准备并提供同期资料。
- 代表机构报告:外国公司代表机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年度报告。
毕马威观察
- 重点关注:企业应完善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务资料;股息预提税协定待遇申请存在挑战;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需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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