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2-国投安信期货-专题报告_植物油市场要注意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关税_8页_452kb
报告摘要
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关税总结
1. 关税措施概况
欧盟委员会已提议对中国生物柴油(包括HVO和FAME)征收128%-364%的临时关税,该措施将于8月中旬实施,并将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排除在外。反倾销调查将持续至2025年2月,届时可能确定为期五年的最终关税。这将对华生物柴油出口企业造成额外成本,降低其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
2. 受影响产品与HS编码范围
关税针对生物柴油成品及其原料,HS编码包括15162098(主要为氢化植物油脂)、15180091-99(涉及化学改性油脂等)和38260010(如脂肪酸单烷基酯)。尽管其他编码如27101943等影响较小,出口量微乎其微。
3. 出口数据与贸易模式
2023年,中国生物柴油出口量为185万吨,2024年上半年降至66万吨(同比降44%),主要出口目的地是欧盟国家,尤其是荷兰、比利时等,合计占出口量的95%左右。相关原料(如UCO)月均出口量约11万吨,但关税可能进一步抑制出口需求。
4. 潜在影响与关注点
此次关税增加企业出口成本,可能对国内植物油边际需求产生负面影响。需关注调查结果和关税设定,以防范市场波动。长期而言,航空脱碳市场发展潜力大,但需观察HEFA工艺能否占稳市场份额,以支持UCO原料需求。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