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VIA-2019中国罕见病药物可及性报告(医药)-2019.4-75页_2mb
报告摘要
中国罕见病药物可及性报告(2019)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中国罕见病药物可及性报告(2019)》聚焦于中国罕见病药物的可及性问题,揭示了罕见病患者在药物获取、医保支付、医院处方和报销政策等方面面临的多重困境。报告指出,罕见病药物可及性是影响患者生存质量和社会公平的重要议题,其背后涉及医学、经济、公共治理和民生等多维度的挑战。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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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定义与现状
- 罕见病通常指患病率极低、多为慢性或危及生命的疾病,但目前中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 中国约有1,680万罕见病患者,但仅有300万被纳入《第一批罕见病目录》。
- 全球约有7,000种罕见病,仅有不到10%有治疗药物,且在中国市场可及性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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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可及性问题
- “境外有药、境内无药”:21种罕见病药物尚未在中国上市,患者无法获得治疗。
- “超适应症”用药:22种罕见病虽有药物上市,但未注册相关适应症,导致临床医生被迫“老药新用”。
- 医保支付不足:仅有18种罕见病药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13种罕见病药物完全未被纳入医保,患者需自费承担高额治疗费用。
- “最后一公里”难题:即使药物被纳入医保,仍面临医院采购限制、处方限制、门诊报销限制和分级诊疗不完善等问题,影响药物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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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制度障碍
- 医疗保障政策缺乏统一标准,地方医保模式差异大,加剧了患者权益的不平等。
- 医药企业因市场不确定性和成本风险,缺乏研发和引进罕见病药物的动机。
- 公立医院受药占比和医保控费限制,对高价罕见病药品采购和处方存在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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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与家庭负担
- 罕见病患者因病致残、致贫、返贫现象普遍,社会融合困难。
- 患者家庭在治疗过程中常需承担高额费用,部分患者甚至因无力承担而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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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验与建议
- 全球经验表明,通过立法定义罕见病、建立独立审评通道、医保覆盖、分类管理、设立专项基金等措施,有助于提升罕见病药物可及性。
- 报告提出十条策略,包括设立罕见病药物办公室、支持创新药物引进、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专家委员会、设立专项基金等,旨在系统解决罕见病药物可及性问题。
关键信息
- 患者人数:中国约有1,680万罕见病患者,其中约300万被纳入《第一批罕见病目录》。
- 药物上市情况:截至2018年12月,中国有55种罕见病药物上市,其中29种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医保覆盖情况:仅有18种罕见病药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9种为甲类,11种为乙类。
- 药物可及性挑战:
- 21种罕见病药物尚未在中国上市,患者面临“境外有药、境内无药”的困境。
- 13种罕见病药物未被纳入医保,患者需自费承担年治疗费用高达500万元,低至189元。
- 门诊报销、分级诊疗、医院采购限制等政策因素进一步阻碍药物可及性。
- 案例反映问题:
- 一位患者因无法获得“人血红素”治疗,只能通过海外代购,存在严重安全风险。
- 一位患者因“丙球”无法在门诊获得,被迫“假住院”以维持治疗。
- 一位患者因药物断供,不得不忍受治疗中断的痛苦。
建议与展望
报告提出以下策略建议,以提升中国罕见病药物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
- 在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下设立罕见病药物办公室。
- 优先引进和审批对可诊断、可治疗的罕见病创新药物。
- 成立国家罕见病医疗保障专家委员会。
- 设立国家罕见病医疗保障专项基金。
- 优先解决“有药可治”的罕见病药物可及性问题。
- 设立罕见病治疗费用年度自付上限,建议不高于8万元人民币。
- 完善罕见病目录更新机制。
- 支持本土罕见病药物研发和仿制。
- 建立国家级和区域级罕见病诊疗中心。
- 加强患者及患者组织在罕见病事务中的参与。
结论
罕见病药物可及性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不仅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也体现了社会公平与文明程度。中国在政策层面已迈出重要一步,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以实现“病者有其药”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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