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荣大-收购目标地区零售门店的会计处理_10页_1mb
报告摘要
收购门店的会计处理分析总结
1. 资本市场动态分析
- 发行人通过收购零售门店资产组以实现业务拓展。
-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将门店资产组收购业务细分两类标准,并调整了会计处理方式。
2. 会计处理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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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
- 收购目标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包括完善的业务体系、规模较大且与发行人要求匹配。
- 收购目的为获取原有业务并提升规模效应,具备协同效应。
- 收购后保留原有管理体系,统一经营考核。
- 会计处理:确认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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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收购:
- 收购目标不满足“业务”定义,品牌与管理体系不完善,独立运营能力差。
- 收购主要为获取地理位置、医保资质等战略资源,补齐业务短板。
- 收购后需全部重建管理体系,新设部门统一考核。
- 会计处理:构成长期待摊费用,不确认商誉。
3. 政策变更原由
- 随大批量收购案例增加,需对不同类型交易进行精细区分。
- 分析收购标的的特点、目的及后续管理行为,依照行业惯例确立标准。
4. 与同行业的比较
- 资本市场部分公司采用同《准则》类似的区分标准,但部分公司未明确披露,仅根据附注表推测:
- 收购额/门店数低于阈值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高于阈值计入商誉。
5. 回复监管问询建议
- 明确按“是否构成业务”划分类型,其依据为收购目的与收购后管理方式。
- 商誉的合理性应结合超额收益、协同优势等依据,长期待摊费就需要对应具体摊销年限进行说明。
6. 总结建议
- 企业在确定业务构成时应遵行准则与行业实践,合理划分类型,确认相应的商誉或费用,以确
- 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利益输送嫌疑,符合上市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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