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前瞻2025年第10期(总891期):重点省份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主要举措及启示建议_-_水印版_9页_899kb
报告摘要
重点省份推广应用“三首”装备的主要举措及启示建议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由赛迪研究院发布,旨在分析重点省份在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简称“三首”)方面的主要举措,并提出下一步推广建议,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性。
主要举措
1. 加强顶层设计
- 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多地通过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将“三首”推广应用制度化。
- 广东、福建、浙江、湖北、山东、河南等省及杭州、云浮、温州、扬州等市出台相关法规。
- 福建省率先出台专门支持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的条例。
- 铜陵市、合肥市等通过地方规章细化支持措施。
2. 加大财税扶持
- 保险补偿:山东省、浙江省、杭州市对“三首”投保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保费补贴。
- 资金奖励:广东省、湖北省、泉州市、芜湖市分别对“三首”研制和应用单位给予最高9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 投资优惠:浙江省、嘉兴市、舟山市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三首”装备按总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
3. 创新采购模式
- 政府采购:温州市、宁波市鼓励政府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三首”产品采购。
- 国有企业采购:安徽省、江苏省、广东省将“三首”产品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
- 非招标采购:浙江省、湖北省、河南省允许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三首”产品。
4. 健全激励容错机制
- 激励机制:浙江省、福建省将“三首”作为研制人员考核、晋升、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宁波市对推广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激励。
- 容错机制:广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建立采购应用“三首”的容错机制,免除相关责任人因“三首”应用失败的决策责任。
5. 完善推广模式
- 设立专门机构:南京市设立“三首”推广办公室,统筹管理;盐城市设立工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纳入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江苏省编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考清单;广州市、济源市对使用“三首”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或高额奖励。
- 开展供需对接:重庆市、安徽省举办“三首”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用户单位合作。
- 应用场景牵引:常州市、盐城市对本地搭建“三首”应用场景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南京市将“三首”应用纳入优质场景评审标准。
启示及建议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
- 建立专业部门,统筹“三首”评定、推广、监督等工作。
- 将“三首”推广应用纳入本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财政单列相关经费。
- 针对性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增强政策持续性与稳定性。
2.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政策协同
- 战略协同:将“三首”推广应用与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链升级等战略相结合。
- 部门协同:加强多部门协作,形成政策合力。
- 措施协同:在财税、采购、场景、考核、容错等方面协同发力,形成“组合拳”效应。
3. 健全制度保障,提升政策质效
- 跟踪管理: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定期调度推广情况,及时调整政策。
- 违法查处:对骗取政策扶持的行为严肃处理,维护政策公平性。
- 检测评定:对“三首”进行全生命周期测试,完善标准与中试验证,提升其与产业生态的适配性。
总结
重点省份通过制度建设、财税支持、采购创新、激励容错及推广模式优化等多方面举措,有效推动了“三首”产品的市场应用。未来,其他地区应借鉴这些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策协同,健全制度保障,以促进“三首”在更广范围内的应用,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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