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前瞻】2025年第10期(总891期):重点省份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主要举措及启示建议_9页_899kb
报告摘要
重点省份推广应用“三首”装备的主要举措及启示建议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由赛迪研究院发布,围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简称“三首”)的推广应用,总结了重点省份在政策支持、财税激励、采购模式、激励容错和推广模式等方面的举措,并提出了对其他地区的启示与建议。
“三首”作为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体现,其推广应用对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通过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的措施,加快“三首”进入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主要举措
1. 加强顶层设计
- 制定地方性法规:广东、福建、浙江、湖北、山东、河南等省及杭州、云浮、温州、扬州等市出台专门法规,制度化“三首”推广应用。
-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合肥、铜陵、盐城、常州、南京、濮阳等地级市细化政策,明确支持手段。
2. 加大财税扶持
- 保险补偿:山东省、浙江省、杭州市对“三首”投保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
- 资金奖励:广东省最高奖励900万元,湖北省最高奖励1000万元,泉州市、芜湖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
- 投资优惠:浙江省、嘉兴市、舟山市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三首”装备给予设备投资额加计50%。
3. 创新采购模式
- 鼓励政府采购:温州市、宁波市要求政府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三首”采购。
- 引导国有企业采购:安徽、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将“三首”纳入国企考核体系。
- 非招标采购:浙江、湖北、河南等地规定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达到标准的“三首”。
4. 健全激励容错机制
- 激励机制:浙江、福建将“三首”作为研发人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宁波对推广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
- 容错机制:广东、安徽、江苏等地建立采购应用“三首”的容错机制,减轻应用单位后顾之忧。
5. 完善推广模式
- 设立专门机构:南京设立“三首”推广办公室,盐城设立工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纳入技术改造项目:江苏编制首台(套)装备参考清单,广州、济源市对使用“三首”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
- 开展供需对接:重庆、安徽举办“三首”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用户单位合作。
- 应用场景牵引:常州、盐城对本地搭建“三首”应用场景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南京将“三首”应用纳入优质场景评审。
启示及建议
1. 加强组织领导
- 设置专业部门,统筹“三首”推广应用。
- 将“三首”纳入本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财政单列相关经费。
- 针对性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 坚持系统观念
- 推动“三首”推广应用与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协同。
- 加强多部门协作,形成政策合力。
- 综合施策,在财税、采购、场景、考核、容错等方面协同发力,形成政策“组合拳”。
3. 健全制度保障
- 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和评估“三首”推广应用情况。
-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政策公平性。
- 强化检测评定,开展全生命周期测试,提高“三首”与产业生态的适配性。
总结
重点省份通过制度建设、财政支持、采购创新、激励容错和场景牵引等多方面举措,有效推动“三首”产品进入市场,提升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议其他地区借鉴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策协同、健全制度保障,助力“三首”突破市场壁垒,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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