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勤中国_应对“大而不倒”_28页_3m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实现“可解决性”(Resolvability)的银行改革路径
核心内容
本文件探讨了如何使“太大而无法倒闭”(Too-Big-To-Fail, TBTF)的银行在危机中具备“可解决性”(Resolvability),以减少对公共资金的依赖并提升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文件指出,尽管已有大量政策和法律框架支持这一目标,但实现“可解决性”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法律结构复杂性、操作复杂性、损失吸收能力(LAC)、流动性管理、全球记账模型以及数据质量等问题。
主要观点
- 可解决性的重要性:确保银行在危机中可以被有序解决,而非依赖公共救助,是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之一。
- 监管框架的发展:国际上,特别是美国和欧洲,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银行可解决性评估体系。美国基于《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设立了“有序清算机构”(OLA),欧洲则通过《银行恢复与解决指令》(BRRD)明确了相关要求。
- 可解决性的关键要素:文件提出了六个“可解决性驱动因素”(Resolvability Drivers),涵盖法律结构、操作复杂性、损失吸收能力、流动性管理、全球记账模型和数据质量,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银行是否具备可解决性。
- 挑战与不确定性:由于可解决性评估涉及大量主观判断和复杂因素,监管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此外,市场对银行可解决性的看法可能影响其实际可行性。
- 当前进展与不足:尽管监管机构已提出多项要求,但目前仍没有一家银行能够完全展示其在破产中可有序解决的能力,这表明实现可解决性仍需进一步努力。
关键信息
1. 可解决性定义
- 一家“可解决性”银行是指在发生危机时,监管机构能够以有序方式处理其倒闭,而无需依赖公共资金。
- 目标是通过制度设计和银行自身改进,使银行在失败时能够将损失分配给债权人,而非纳税人。
2. 可解决性评估框架
- FSB的19项标准与5个关键问题:评估银行是否具备可解决性时,会参考这19项标准和5个问题,包括银行结构、操作连续性、损失吸收能力、流动性、全球记账模型和数据质量等。
- 欧盟的28项标准:BRRD将FSB的标准扩展为28项,用于指导监管机构的评估工作。
3. 美国的可解决性评估
- 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建立了“有序清算机构”(OLA)和基于破产法的两种解决路径。
- 2016年,FDIC和FRB对首批“可解决性计划”进行了评估,发现其中五家银行的计划缺乏可信度,要求其在六个月内进行整改。
4. 可解决性的驱动因素
- 法律实体结构:简化法律结构有助于明确关键服务和功能,便于监管机构在危机中进行有序处理。
- 操作复杂性:银行需确保在危机中关键服务的连续性,包括存款服务、支付系统接入和基础运营。
- 损失吸收能力:银行应持有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LAC),以在危机中吸收损失,避免系统性风险。
- 流动性管理:良好的流动性管理是实现可解决性的关键,有助于在危机中维持运营并减少对公共救助的依赖。
- 全球记账模型:银行应优化其全球记账模型,使其在危机中能够被清晰地识别和处理。
- 数据质量与报告:高质量的数据和透明的报告机制是监管机构评估可解决性的基础。
5. 市场认知与可信度
- 市场对银行可解决性的认知影响其可信度。如果市场认为银行有隐性补贴,可能会对危机中的清算行为产生恐慌反应。
- 监管机构需通过透明沟通和国际合作来增强市场对可解决性的信心,减少隐性补贴的预期。
6. 当前进展与未来方向
- 当前银行在实现可解决性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监管机构和银行之间需要进一步合作和沟通。
- 未来银行应优先考虑简化法律结构、降低操作复杂性、增强损失吸收能力等措施,以提升其在危机中的可解决性。
结论
实现银行的可解决性是解决TBTF问题的关键,但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尽管已有一定的政策框架,但银行仍需在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改革。监管机构应提供更清晰的指导,而银行则需主动采取措施,提升自身的结构和运营能力,以确保在危机中能够有序解决,减少对公共资金的依赖,从而增强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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