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纵观全局、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2019.7-22页_1mb
报告摘要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因过度集中风险而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4年发布了《计量和控制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框架》,推动全球统一监管标准。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大额风险暴露的定义、分类、监管指标及管理要求,并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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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暴露定义
- 大额风险暴露指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超过银行一级资本净额2.5%的情况。
- 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的信用风险,涵盖贷款、债券投资、同业业务、资管与ABS产品等。
- 《办法》明确了六大风险暴露类别,包括一般风险暴露、特定风险暴露、交易账簿风险暴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潜在风险暴露和其他风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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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标与限额
- 同业客户风险暴露限额为一级资本净额的25%。
- 非同业客户风险暴露限额为一级资本净额的15%。
- 非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限额为20%。
- 其他特殊风险暴露,如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央交易对手等,也有相应的监管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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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与豁免主体
- 有三个计算扣除项,包括已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之间的日间风险暴露和结算性同业存款。
- 四类豁免主体包括我国中央政府、评级AA-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其他经认定可豁免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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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背景与意义
- 金融危机后,金融产品嵌套导致风险转移不真实,监管强调打破嵌套,识别真实风险来源。
- 《办法》的实施标志着国内银行在集中度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关联方管理和风险暴露披露方面进入新阶段。
关键信息
一、关联客户识别
- 关联客户分类:包括集团客户、经济依存客户及其他关联客户。
- 集团客户:分为显性、隐性及其他类型,主要依据股权关系、核心人员任职、经济利益转移等。
- 经济依存客户:指一个客户发生财务困难时可能影响另一个客户偿还能力的客户关系。
- 识别难点:客户信息录入不准确、规则不完整、数据质量差等问题影响识别效果。
- 解决方案:建立统一客户数据字典,完善识别规则,结合内外部数据进行清洗与分析,提升识别准确性。
二、资管与ABS穿透管理
- 穿透管理目标:明确底层资产,识别真实风险来源,确保风险暴露计量准确。
- 常见问题:未统一管理资管与ABS产品、穿透逻辑不清晰、补录模板不完善。
- 解决方案:设计补录模板与工具,实现系统化线上录入;探索区块链技术用于底层资产记录与更新。
- 实现效果:统一管理资管与ABS产品,明确穿透逻辑,实现自动识别与汇总。
三、过渡期管理建议
- 匿名客户过渡期:1年,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达标。
- 同业客户过渡期:3年,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达标。
- 管理策略:
- 对匿名客户采用“顺序到期、类型优先”原则进行限额管理。
- 对同业客户采用“合理分散、平衡收益”原则进行压降。
- 针对超限情况,优化业务结构,明确破产隔离条款,降低风险暴露。
四、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系统建设
- 系统功能要求:支持关联客户识别、风险暴露计量、持续监测、预警提示等。
- 实施路径选择:
- 已有RWA或IFRS9系统的银行,可基于现有系统进行补录与优化。
- 未实施系统的银行,建议短期梳理数据,建立客户关联关系管理方案;长期则建设完整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系统。
- 系统效果:
- 实现全行风险暴露统一监测与分析。
- 对同一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进行每日统计与监测。
- 提供风险传染模型,及时预警潜在风险。
全行风险暴露统一管理
- 管理范围扩展:不仅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的风险暴露,还包括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风险暴露。
- 现存问题:银行通常未将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纳入统一管理,认为其风险由投资人承担。
- 管理意义:打破刚兑预期,防范风险传染,实现全行风险的全面监控。
- 解决方案:
- 将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系统。
- 增加表外理财业务补录模板,识别风险暴露对象。
- 实现对交易对手的逾期监测与风险传染预警。
普华永道的管理建议
- 系统建设与优化:结合银行IT系统现状,设计差异化实施路径,节约成本与资源。
- 穿透管理技术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底层资产记录与更新的实时性与准确性。
- 统一监测与分析:建立全行统一的风险暴露监测机制,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 咨询服务优势:普华永道具备丰富的管理咨询经验,可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与独立管理系统,帮助银行应对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挑战。
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咨询与系统实施内容,请联系:
- 张立钧:中国管理咨询业务主管合伙人,联系方式:+86 (755) 8261 8882,邮箱:james.chang@cn.pwc.com
- 周莹: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联系方式:+86 (10) 6533 2860,邮箱:ying.x.zhou@cn.pwc.com
- 溥琳: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联系方式:+86 (10) 6533 7531,邮箱:sarah.pu@cn.pwc.com
- 许维珂: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经理,联系方式:+86 (10) 6533 7310,邮箱:weike.xu@cn.p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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