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31-奥纬咨询-OTC_Derivatives_Clearing_18页_586kb
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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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OTC 衍生品中央对手方清算:监管格局透视及政策制定者的考量
背景与目标:
G20 峰会自2009年起推动将标准化场外(OTC)衍生品从双边清算转向中央对手方(CCP)清算模式,并计划于2012年底完成。此转变旨在通过集中清算吸收违约风险并提高透明度。然而,近期发现此目标的规模与复杂性远超预期,涵盖庞大的客户群体和碎片化的监管环境,且引发了对中央清算的潜在操作及系统性风险的担忧。2012-13年将是关键时期,多项重要法规(如Dodd-Frank、EMIR、Basel III、CPSS-IOSCO)将在此期间定稿或实施,这些法规及政策应对将决定目标是否能在当前设想的规模下保持可信且有裨益。政策制定者的具体选项至关重要。
OTC 清算格局与挑战:
当前OTC市场中,由银行、清算所和市场参与者投资,为大规模OTC中央清算做准备。但大范围迁徙至中央清算面临多重挑战:
- 清晰度与规模限制: 由行业机构主导,但初期产品范围(如利率互换、信用利差指数、少量信用违约互换)应适度,并允许其他复杂产品自然发展。
- 监管差异与适应问题: 全球主要市场(尤其是欧美)监管框架存在差异(如对标准化产品的定义、清算所所有权结构),非主要经济体适应本土化中央清算需求可能不切实际,存在效率低下和风险集中的问题。
- 大量终端用户及清晰商号 (Clearing Members) 准备不足: 无数终端用户需要接入中央清算,他们的能力各不相同,准备程度悬殊。
监管与资本要求分析:
四大监管体系(EMIR/ MiFID IR、Dodd-Frank、Basel II/III、CPSS-IOSCO)正通过扩大范围、提高透明度和资本金要求来推动中央清算。
- Basel III 资本要求: 旨在通过给被担保场外头寸(被抵销后)或交易暴露赋予0-2%的风险权重,鼓励中央清算。但更重要的、可能产生更大资本占用的是针对“默认基金 (Default Fund)” 组成部分的风险敞口资本要求。报告指出,现行方法(主要是基于名义金额的计算方式CEM)在风险敏感性(尤其是在考虑多边净额结算优势方面)上精度不足,可能导致资本要求过高,并不足以提供中央清算相较于双边清算应该具有的足够的经济激励。报告建议调整 Basel 规则,考虑引入替代计算方法或调整参数(如净额结算比率 NGR权重),并重新审视对“清晰清算银行”的资本处理方式。
政策建议:
基于风险和激励平衡,向政策制定者提出四点核心建议:
- 安全与简化: 将安全与简单作为首要原则,审慎确定初始针对产品范围,分阶段推进中央清算,对外部化(像类似交易所价格发现)应从严把握,不要影响OTC清算进程。
- 足够激励: 修正现有 Basel 规则,确保中央清算是有吸引力的经济选择,而不仅仅是义务。具体包括改进资本计算方法以反映实际风险和净额结算优势,以及重新评估为“终端用户清算商 (CleIrOer)” 提供清晰商号的资本待遇(指管理信用估值调整CVA等)。
- 跨大西洋一致性: 倡导更强的一致性,但同时承认较小的 G20 市场无需同欧美一样激进,应更现实地评估其本土情况下的需求。
- 强化 CPSS-IOSCO 要求: 制定全球统一的“风险中性”最低标准,防止“向下的恶性竞争”,明确 CPSS-IOSCO 原则是监管底线,并考虑将其与现有的 EMIR 和 Dodd-Frank 要求进行更高程度的对接/套用。
- 现实目标: 主要关注欧美(大约占全球 G20 OTC 清算业务的 97%)的中央清算,其它市场应有更长时间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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