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FSB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_Jurisdictions039_ability_to_defer_to_each_other039s_OTC_derivatives_market_regulatory_regimes_38页_888kb
报告摘要
总结:司法管辖区之间对OTC衍生品市场监管制度的相互承认能力
核心内容
2014年9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向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一份报告,探讨了司法管辖区之间在OTC衍生品市场监管制度上的相互承认能力。该报告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更好地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在跨境监管中所采用的法律框架和程序。
主要观点
- G20承诺:G20领导人于2009年9月匹兹堡峰会同意完成对OTC衍生品市场的改革,并在后续会议中重申这一承诺。
- 监管挑战:监管机构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发现,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监管要求可能存在重叠、冲突、重复或空白,这可能会影响改革的实施效率。
- 相互承认的重要性:相互承认(Deference)是解决监管差异的一种重要工具,允许一个司法管辖区在特定条件下参考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制度。
- G20共识:2013年9月,G20领导人同意监管机构应在适当情况下相互承认,基于相似的监管和执法结果,并尊重原籍国监管制度。
关键信息
1. 各司法管辖区的回应
- 所有19个FSB成员国均收到回应。
- 除了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和印尼,其余14个司法管辖区均报告有相互承认的能力。
- 截至2014年7月,只有3个司法管辖区(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CFTC)已建立相互承认安排,其余多数仍处于讨论或制定过程中。
2. 相互承认的类型与范围
- 相互承认的类型:包括“完全承认”、“部分承认”和“有条件承认”。
- 完全承认:指完全依赖另一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制度,如欧盟(EU)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完全承认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
- 部分或有条件承认: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采取这种方式,通常涉及实体层面或交易层面的监管要求。
- 范围差异:相互承认通常适用于基础设施提供者(如交易报告库、中央清算所和交易所),但较少适用于市场参与者。
3. 授权与法律依据
- 授权形式包括法定授权、酌情授权、规则制定授权和豁免授权。
- 一些司法管辖区(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韩国、新加坡、南非、美国)有具体的法定授权。
- 部分司法管辖区(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允许通过豁免或合作安排进行相互承认。
4. 相互承认的标准与依据
- 多数司法管辖区采用结果导向标准,即关注监管结果是否与本国制度相似,而非规则本身。
- 标准通常包括:
- 监管制度的等效性;
- 执行机制的有效性;
- 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如CPMI-IOSCO的PFMIs);
- 是否有合作或信息共享协议。
- 部分司法管辖区(如欧盟、土耳其)还考虑保密条款的等效性。
5. 相互承认的程序
- 多数司法管辖区的程序由实体申请豁免或承认触发。
- 评估过程通常涉及与外国监管机构的详细对话。
- 一些监管机构(如美国SEC)允许公众评论。
- 多数司法管辖区未提供明确的时间表,评估过程通常至少需要几个月。
6. 相互承认的现状与展望
- 现有安排: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CFTC已有部分相互承认安排。
- 未来展望:随着OTC衍生品改革的推进,更多司法管辖区将陆续做出相互承认决定。
- 条件:多数司法管辖区要求外国监管机构与本国建立合作或信息共享协议,作为相互承认的前提。
总结
FSB报告指出,尽管各司法管辖区在OTC衍生品市场监管上存在差异,但相互承认是实现G20改革目标的重要机制。目前,只有少数司法管辖区实际实施了相互承认,多数仍处于制定或评估阶段。相互承认的标准和程序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但普遍强调监管结果的等效性、国际标准的遵循以及监管合作的必要性。未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更多司法管辖区将可能建立相互承认机制,以提高跨境监管的效率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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