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R-215页的301调查报告(英文全版)-2018.3_215页-3mb
报告摘要
总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行为的301调查报告
核心内容概述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17年8月18日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启动了对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及创新政策的调查。该调查旨在评估中国是否实施了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
主要观点
1. 第301条的核心要素
- 第301条允许USTR调查并应对外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的不公平行为。
- 调查涵盖三类行为:违反贸易协定、不合理或歧视性行为、以及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行为。
- 第三类行为(不合理或歧视性)是此次调查的重点。
2. 技术转让制度
- 中国通过行政审批、合资要求、外资限制、采购政策等手段,要求或施压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转移技术。
- 美国公司面临模糊的规则和不透明的政策,导致技术转让压力。
3. 双边承诺与现实不符
- 自2010年以来,中国多次承诺不将技术转让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也不强制披露贸易秘密。
- 尽管有这些承诺,但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技术转让制度依然存在,如表I.1所示。
4. 技术转让对美国商业的影响
- 中国通过行政审查和许可程序,限制美国公司在技术合同中的自主权。
- 强制披露敏感技术信息,限制技术改进的所有权,并在合同到期后仍施加技术使用限制。
5. 对外投资政策
- 中国鼓励对外投资,特别是获取先进技术。
- 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和国家主导的资本进行海外收购,以获取国际创新资源,如硅谷。
6. 网络入侵与知识产权盗窃
- 中国被指控进行未经授权的网络入侵,盗取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 美国司法部在2014年起诉了中国黑客,中国被指支持此类活动。
- 中国有制度支持网络活动,如“APT”(高级持续性威胁)和“IDDS”(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 其他相关行为
- 中国实施与国家安全或网络安全相关的措施。
- 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反垄断法和标准化法被认为对美国企业不利。
- 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获取美国技术。
关键信息
中国技术转让制度
- 行政审批机制:中国使用不透明和任意的行政审批程序来控制外国技术转让。
- 合资要求与外资限制:通过合资要求和外资股权限制,迫使美国公司转让技术。
- 技术合同条款:强制要求技术改进的所有权归中国,限制技术使用期限。
知识产权保护
- 贸易秘密保护不足:中国在行政或监管程序中可能泄露贸易秘密。
-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法律体系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不足。
对外投资
- 鼓励政策:中国鼓励对外投资,尤其是高科技领域。
- 国家支持:国家支持国有企业和资本进行海外收购,以获取先进技术。
网络安全
- 网络入侵:中国被指控进行未经授权的网络入侵,盗取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 制度支持:中国有制度支持此类活动,如“APT”和“IDDS”。
其他行为
- 国家安全相关措施:中国实施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政策。
- 反垄断与标准化:反垄断法和标准化法被认为对美国企业不利。
- 人才引进:通过人才引进获取美国技术。
调查结论
- 中国的行为被认为不合理且歧视性,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
- 调查结果可能引发贸易报复措施,如关税、许可限制等。
参与方与反馈
- 公众意见:USTR通过听证会和书面提交收集了公众意见。
- 企业与协会:美国公司、行业协会、智库等提供了反馈。
- 担忧与顾虑:美国公司担心中国报复,因此不愿公开投诉。
潜在行动
- 贸易措施:USTR可能采取包括关税、许可限制等措施应对中国不合理行为。
- 政策调整:推动中国调整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参考资料:
- OECD, UNCTAD, USTR, U.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National Science Board
- 2010–2016年双边承诺汇总
- 2017年10月10日听证会记录
- 美国公司与行业协会提交的70份书面意见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