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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澳大利亚和中国关于STP报告及个税改革的最新动态
一、澳大利亚STP报告更新
核心内容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于2018年7月1日推行了单次薪酬报告(Single Touch Payroll, STP)框架,要求雇主实时报告员工的工资、工资税(PAYG)和超级基金(Superannuation)信息。然而,对于使用镜像或影子薪酬安排(mirror/shadow payroll arrangements)的外籍员工,ATO认识到其报告复杂性,采取了临时措施。
主要观点
- STP报告义务扩展: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雇主(无论规模大小)均需遵守STP报告要求,此前仅“大型”雇主(20人以上)需报告。
- 临时豁免:2019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雇主可豁免报告外籍员工的STP信息。
- 报告延期机制:ATO表示将根据《税收管理法》赋予专员的裁量权,允许对镜像/影子薪酬员工的STP报告进行延期,最长可延至次月月底(如8月10日的支付需在9月30日前报告)。
- 年终申报延期:年终申报的截止日期可延至次年8月14日,给予雇主额外一个月时间完成申报。
- 估算与最终调整:建议雇主在报告前使用合理估算,但需在年终进行“对账”(true-up)以确保准确性。
- 分阶段实施:ATO可能采用分阶段或逐步实施的方式,给予雇主更多时间适应STP报告要求。
- 申请延期需支持材料:若需申请延期,需提供合理依据,仅基于时间因素的申请可能不被批准。
关键信息
- 报告时间:支付后需在次月月底前完成STP报告。
- 年终申报:可延至次年8月14日。
- 估算与对账:允许使用估算,但需在年终进行调整。
- 分阶段实施:可能允许更长的延期期。
- 系统准备:建议雇主审查现有系统,确保能够准确收集和计算数据。
二、中国个税改革:非居民个人的税务指引
核心内容
中国于2019年3月16日至17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及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公告》( Bulletin 34 和 Bulletin 35),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在中国的税务居民身份认定、所得来源地判定及税收计算方法。
主要观点
- 税收居民身份: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停留满183天即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
- 六年的免税规则:若非居民个人连续六年未在中国停留满183天,则其来自境外的收入可免征中国个税。
- 免税条件:非居民个人若在任一前六年中停留不足183天或有超过30天的离境,六年的免税周期将重新计算。
- 收入来源判定: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工作的收入被视为中国来源收入,而境外工作的收入则视为境外来源收入。
- 收入分摊:根据实际在中国工作的天数,对工资、奖金、股票激励等收入进行分摊计算。
- 税收计算:采用年度综合所得计算方式,但允许使用月度分摊表以简化计算。
- 税收协定应用:非居民个人可选择适用税收协定条款,以享受更优惠的税收待遇。
关键信息
- 停留天数计算:不足24小时的天数按半天计算。
- 六年的免税周期:从2019年开始计算,至2024年结束。
- 收入分摊:基于在中国工作天数的比例进行分摊。
- 税收协定适用:非居民个人可选择适用税收协定条款。
- 申报与调整:若预估身份与实际不符,需及时进行调整并结算税款,避免滞纳金。
三、Deloitte的观点
澳大利亚
- 支持ATO的咨询方式,认为应为使用镜像/影子薪酬安排的雇主提供更广泛的延期。
- 建议雇主审查现有系统,确保在ATO建议的时间范围内准确完成STP报告。
中国
- 认为新指引为吸引外国人才提供了便利,但非居民个人的个税处理仍复杂。
- 建议雇主和员工注意以下事项:
- 理解新的停留天数计算规则。
- 计划旅行安排,保留相关记录。
- 熟悉收入来源判定规则,确保正确分摊。
- 注意奖金和股票激励等非常规收入的税务处理。
- 对于2019年前按旧规则申报的个税,应申请退税。
四、总结
- 澳大利亚:STP报告要求已扩展至所有雇主,针对外籍员工的特殊安排提供了临时延期和年终申报延期,但仍需雇主做好系统准备。
- 中国:新个税改革引入了更宽松的非居民身份认定和收入来源判定规则,允许收入分摊计算,并引入税收协定适用机制,但操作仍复杂,需注意申报和调整时间。
以上信息为两国在个税和薪酬报告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对跨国雇主和员工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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