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Guideline-2015-08-Compliance-Table-GLs-on-the-Management-of-Interest-Rate-Risk_7页_266kb
报告摘要
文档内容总结:EBA关于非交易活动利率风险的管理指南合规情况
核心内容
本文档为 EBA/GL/2015/08 附录1,概述了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关于非交易活动利率风险管理指南的成员国及机构的合规情况。该指南旨在帮助金融机构有效管理因非交易业务(如贷款、存款等)而产生的利率风险。
主要观点
- EBA要求各国监管机构通知其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该指南。
- 各国监管机构的合规状态分为已遵守(Yes)、计划遵守(Intends to comply)和未回应(No response)三种。
- 部分国家(如丹麦、荷兰、波兰、斯洛伐克、瑞典)已明确通知其合规状态,部分国家(如德国、爱尔兰、希腊、克罗地亚等)计划在特定日期前完成合规。
- 指南强调比例原则(proportionality),允许各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关键信息
1. 各国监管机构合规状态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是否合规 | 说明 |
|---|---|---|---|
| 比利时 | 国家银行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 |
| 保加利亚 | 保加利亚国家银行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6月9日 |
| 捷克 | 捷克国家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自2016年1月起 |
| 丹麦 | 丹麦金融监管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但对某些条款有澄清 |
| 爱沙尼亚 | 爱沙尼亚金融监督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
| 爱尔兰 | 爱尔兰中央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希腊 | 希腊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克罗地亚 | 克罗地亚国家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3月31日前,需修订现有决定 |
| 克罗地亚 | 克罗地亚金融服务业监督局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3月31日前 |
| 西班牙 | 西班牙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法国 | 法国审慎监管局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意大利 | 意大利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6月30日前 |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中央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拉脱维亚 | 拉脱维亚金融与资本市场委员会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立陶宛 | 立陶宛银行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 |
| 卢森堡 | 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匈牙利 | 匈牙利中央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2月31日前 |
| 马耳他 | 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 | Intends to comply | 需修订现有银行规则 |
| 荷兰 | 荷兰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奥地利 | 奥地利金融市场监管局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1日起 |
| 波兰 | 波兰金融监督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2月2日 |
| 葡萄牙 | 葡萄牙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罗马尼亚 | 罗马尼亚国家银行 | No response | 未在两个月内回应 |
| 斯洛文尼亚 | 斯洛文尼亚银行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斯洛伐克 | 斯洛伐克国家银行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 |
| 芬兰 | 芬兰金融监管局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 瑞典 | 瑞典金融监管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
| 英国 | 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 Yes | 更新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 |
2. 欧洲央行(ECB)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是否合规 | 说明 |
|---|---|---|---|
| 欧洲央行 | ECB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1日起 |
3. EEA-EFTA国家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是否合规 | 说明 |
|---|---|---|---|
| 冰岛 | 冰岛金融监管局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6月30日前 |
| 列支敦士登 | 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监管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 |
| 挪威 | 挪威金融监管局 | Yes | 通知日期为2015年10月8日 |
4. 欧洲领土(根据TFEU第355(3)条)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是否合规 | 说明 |
|---|---|---|---|
| 直布罗陀 | 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 | Intends to comply | 2016年1月前 |
其他重要信息
- 比例原则:各国监管机构在实施指南时应考虑比例原则,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 标准利率冲击:指南要求使用平行±基点冲击作为标准测试情景,并允许机构使用0%的下限,前提是能够证明历史数据的充分谨慎性。
- 风险无风险收益率曲线:指南强调应使用适当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不应包含特定工具或机构的信用或流动性风险溢价。
- 丹麦的特殊说明:丹麦监管机构认为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某些短期利率冲击测试可能不适用,因此计划采用更保守的**-1%下限适用于3年以下的期限,而0%下限**适用于3年以上的期限。
- 未回应情况:部分国家(如罗马尼亚、英国的PRA)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因此被标记为“未回应”。
总结
本指南明确了各国监管机构在管理非交易活动中的利率风险方面的合规状态。大多数国家已表示计划在2016年1月前或更晚时间点完成合规,部分国家已实际遵守。EBA强调了比例原则和对无风险收益率曲线的正确使用,同时指出某些国家由于市场环境特殊,可能对指南进行适当调整。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