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2页_491kb
报告摘要
报告总结
全国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121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41%,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3%。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为413亿千瓦、365亿千瓦、393亿千瓦和4132万千瓦。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2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0.8%。发电结构包括水电135万亿千瓦时、风电7627亿千瓦时、太阳能光伏发电4273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824亿千瓦时。
全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9%,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除西藏外,30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北京等26个省区市完成总量消纳最低权重,其中17个达到激励值;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分别完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的251%和193%;上海、重庆、陕西因自然原因或统计口径调整被核减权重。非水电消纳方面,北京等28个省区市完成最低权重,其中24个达到激励值;云南未完成非水消纳责任权重。
区域风电和光伏利用小时数
全国重点地区风电和光伏年利用小时数有所提升,个别省份如青海、新疆风电利用率显著提高,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在内蒙古、新疆等地增加,反映出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的增强。
全国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指标
2022年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6.8%和98.3%,同比略有提升;水能利用率达到98.7%。多数省份利用率达100%,显示出清洁能源消纳机制的良好运行,但青海等省份利用率提升显著。
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
2022年,20条直流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563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56.2%,同比增长10.3%。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分别贡献大部分输送量,可再生能源成为主要输送内容,提升了跨区域能源平衡能力。
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情况
浙江、四川、宁夏、甘肃、青海等示范省份在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表现各异:浙江消纳占本省用电量比重达19.9%;四川虽占比高但同比下降;宁夏、甘肃和青海均超额完成任务,体现了区域政策效果和清洁能源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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