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报告_61页_3mb
报告摘要
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1)总结
核心内容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已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其数字经济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报告从发展现状、发展模式、未来展望和发展建议四个维度对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进行全面分析。
主要观点
- 数字经济发展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关键支撑:数字经济为长三角一体化注入新动能,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治理现代化。
- 区域特色明显,发展模式多元: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梯度转移、产业飞地、点轴联动、板块协同、区域极核和多极网络等多样化发展模式。
- 政策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越:长三角各省市政策密集出台,形成较为完备的数字经济政策体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数字贸易发展迅速:长三角地区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正在快速发展。
- 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加快:长三角已形成“四位一体”数据要素市场格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位居全国前列。
关键信息
一、数字经济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关键支撑
- 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首次提出“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2025年实现实质性进展,2035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 政策密集出台: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在省级层面出台多项数字经济政策,推动数字产业发展。
- 区域协同治理:长三角地区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等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形成数字化治理的标杆地区。
二、长三角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 数字产业化示范:长三角已建成以电子器件、集成电路、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 产业数字化领跑:长三角产业数字化规模占数字经济总量的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安徽超过80%。
- 数字化治理推动者:长三角在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走在前列,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协同、城市大脑等手段提升治理能力。
- 数据价值化探索者:长三角形成“四位一体”数据要素市场格局,数据要素市场化指数领先全国。
- 数字贸易践行者:长三角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新模式,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均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三、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模式与做法
- 梯度转移发展模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形成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 产业飞地发展模式:上海工业互联网和浙江电子商务产业通过飞地模式实现跨区域合作,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 点轴联动发展模式: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和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通过点轴联动形成产业集群。
- 板块协同发展模式:合肥、苏州等城市通过板块协同实现数字产业链的合理布局和资源共享。
- 区域极核发展模式:长三角大数据交易中心和数字化治理平台形成区域极核,推动数据流通和治理协同。
四、长三角数字经济未来展望与发展建议
- 未来展望:
- 到2025年,长三角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上海数字经济增加值占比将超过80%,浙江将达到60%,南京、苏州等城市也有明确目标。
- 数字经济将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推动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发展建议:
- 统筹区域数字经济布局,加强产业数字化应用。
- 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推动数字产业发展。
- 提高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发挥数据要素优势。
- 加强国际化合作,推动数字贸易互利互惠。
结构清晰
梯度转移发展模式
- 长三角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形成产业梯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 皖北“6+2+N”承接平台:安徽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推动区域产业承接与协同。
产业飞地发展模式
- 上海工业互联网飞地:通过跨区域合作,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 浙江电子商务飞地:依托杭州、宁波等城市,建设电子商务“飞地”平台,推动电商发展。
点轴联动发展模式
- 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形成“人形分布、多点联动”的点轴联动模式,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 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形成“T形分布,多点联动”模式,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板块协同发展模式
- 合肥数字经济板块:形成“一核一带”格局,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
- 苏州数字经济板块:通过多区域协同,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高地。
区域极核发展模式
- 长三角大数据交易中心:形成“四位一体”数据要素市场格局,推动数据交易和流通。
- 数字化治理极核:通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平台,实现政府治理数字化。
多极网络发展模式
- 长三角“一超多强”格局:上海、杭州、宁波等城市形成数字经济多极网络,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 浙江“二四五”格局:形成“二四五”数字经济总体格局,实现省域多中心协同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化指数排名(部分省份)
| 省份 | 数据要素市场化指数 |
|---|---|
| 广东 | 3.70 |
| 浙江 | 3.64 |
| 北京 | 3.58 |
| 上海 | 3.49 |
| 江苏 | 2.58 |
| 山东 | 2.43 |
| 天津 | 2.34 |
| 福建 | 2.24 |
| 安徽 | 1.01 |
数字经济发展目标规划(部分省市)
| 地区 | 指标 | 时间 | 预期值 | 来源 |
|---|---|---|---|---|
| 上海 |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比GDP | 2035 | >80% | 长三角生态规划 |
| 江苏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GDP | 2025 | >10% | 江苏“十四五”规划 |
| 浙江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GDP | 2025 | 15% | 浙江“十四五”规划 |
| 南京 | 数字经济增加值(亿) | 2022 | 10000 | 南京三年行动计划 |
| 南京 | 数字经济GDP占比 | 2022 | 56% | 南京三年行动计划 |
| 南京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万亿) | 2022 | 1.5 | 南京三年行动计划 |
| 合肥 | 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 | 2022 | >45% | 合肥发展规划 |
| 合肥 | 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 | 2025 | >50% | 合肥发展规划 |
| 苏州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亿) | 2023 | 6000 | 苏州三年行动计划 |
图表目录
- 图1:长三角规划五大战略定位和两步走战略
- 图2:国内主要城市群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对比
- 图3:国内部分地区2020年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 图4:国内部分省份2020年产业数字化对比
- 图5:重点城市在线服务和在线办理指数
- 图6:沿长江经济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梯度
- 图7:皖北“6+2+N”产业承接平台
- 图8:上海工业互联网产业飞地区域布局
- 图9:浙江电子商务产业飞地区域布局(以“阿里巴巴”为例)
- 图10:上海人工智能产业空间布局
- 图11: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空间布局
- 图12:长三角地区大数据交易中心空间布局
- 图13:长三角“一超多强”数字经济总体格局
- 图14:浙江“二四五”数字经济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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