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支撑体系研究报告_183页_12mb
报告摘要
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围绕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的建设支撑体系展开研究,涵盖政策背景、研究现状、实施对象、建设目标、技术路径以及配套政策体系等内容。报告旨在为深圳市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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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概念,标志着我国低碳发展进入新阶段。
- 国家及各省市积极响应,如广东省提出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浙江省和陕西省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路径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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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零碳排放区定义与实施对象:
- 近零碳排放区是基于低碳试点成果,通过集成低碳技术、管理、市场手段,实现区域内碳排放趋近于零的综合性示范工程。
- 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实施对象包括社区、园区、城区,分别以建筑、交通和企业为主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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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计算边界与范围:
- 采用范围一(直接排放)和范围二(间接排放)作为计算边界,涵盖能源消费、工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等。
- 不同实施对象的碳排放边界有所不同,需结合区域特点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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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与技术路径:
- 建设目标以“趋近于零”的碳排放为方向,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可实现的阶段性目标。
- 技术路径包括绿色建筑、节能交通、低碳企业、能源系统优化、碳中和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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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配套体系:
- 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政府全过程行政管理制度、财政补贴、容积率奖励、碳交易机制等。
- 强调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公众参与三者结合,推动低碳发展。
关键信息
1. 近零碳排放区的定义与目标
- 定义:近零碳排放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集成低碳技术、管理手段、市场机制等,实现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趋近于零的综合性示范工程。
- 目标:通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发展模式,推动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2. 碳排放计算边界
- 范围一(Scope 1):指由碳排放区直接控制或拥有的排放源产生的排放,如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等。
- 范围二(Scope 2):指碳排放区自用的外购电力、蒸汽、供暖和供冷等产生的间接排放。
- 范围三(Scope 3):指由城市内部活动引起、产生于辖区之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如供应链上游的碳排放。
3. 实施对象与遴选原则
- 实施对象:社区、园区、城区,分别以建筑、交通、企业为主要要素。
- 遴选原则:较好的低碳基础、主体明确、边界清晰、具有可实施性。
4. 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运行数据
- 国际低碳城启动区:每年产生二氧化碳331~405吨,每平方公里0.33~0.40万吨,人均1.7~2.0吨,远低于深圳市整体水平(每平方公里4.25万吨,人均7吨)。
5. 技术路径
- 建筑: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设计、被动式建筑等。
- 交通:发展绿色交通、新能源汽车、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
- 企业:推动低碳生产、能源转型、碳中和机制等。
6. 配套政策建议
- 政策引导:出台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的申报指引和管理办法,明确流程、材料、验收标准等。
- 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拓展投融资模式,鼓励资本市场支持。
- 容积率奖励:对示范工程实施容积率奖励政策,提高参与积极性。
-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完善效果评估体系。
- 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立法与制度,加强宣传与教育,营造低碳生活环境。
研究内容
本报告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
- 近零碳排放区内涵及建设目标:分析近零碳排放区的定义、边界、目标设定方法及目标值的科学确定。
- 碳减排应用技术体系:构建适用于不同实施对象的碳减排技术路径,研究其适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 政策配套体系:提出政策支持措施,包括申报管理、财政补贴、容积率奖励、碳交易机制等。
- 示范工程实施对象遴选:基于深圳市低碳发展现状和基础条件,确定实施对象,明确各领域建设要求。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研究现状
- 零能耗建筑:在欧洲,零能耗建筑(ZEB)研究较早,如德国的“无源建筑”、英国的“零能耗住宅”等。
- 零碳社区:如贝丁顿零碳社区、丹麦森讷堡零碳城区,采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等技术,实现碳中和。
- 碳排放核算边界:国外普遍采用范围一和范围二作为核算边界,部分国家还纳入范围三,但存在分歧。
2. 国内研究现状
- 政策支持:国家及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
- 定义与目标:各省市对近零碳排放区的定义和目标不一,但普遍强调可复制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 实施对象筛选:广东省和浙江省对实施对象提出较为明确的筛选标准,如人口密度、可再生能源占比、碳排放强度等。
建设案例
1. 贝丁顿零碳社区
- 项目概况:位于伦敦,占地1.65公顷,采用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自然通风、雨水收集等措施。
- 运行效果:实现采暖能耗降低88%、热水能耗降低57%、电力需求降低25%、用水减少50%。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2. 丹麦森讷堡零碳城区
- 项目概况:森讷堡市自2007年起实施“零碳项目”,目标在2029年前成为“零碳城市”。
- 技术应用:采用绿色能源转型、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利用、全民参与等方式。
- 运行效果:通过垃圾焚烧、地热、太阳能等实现能源自给,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结论
本研究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提供了科学的支撑体系,明确了实施对象、建设目标和技术路径,同时提出了政策配套建议。通过总结国内外经验,为深圳市低碳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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