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万联证券-一图看懂A股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交易规则新旧对比_2页_602kb
报告摘要
A股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交易规则变化总结
核心内容
自2026年7月6日起,中国A股市场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了重要调整,主要涉及交易时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涨跌幅限制、基金交易方式及创业板做市商制度等方面。本次调整旨在提升市场效率、增强流动性、优化投资者体验,并加强对异常波动的监管。
主要观点
- 交易时间调整:沪深主板的交易时间从原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调整为9:30-11:30、13:00-15:00,取消了早盘集合竞价时段(9:15-9:25),并新增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15:05-15:30)。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增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适用于科创板、创业板个股及沪深A股+ETF(北交所暂不实施),交易时间统一为15:05-15:30。
- 申报时间安排: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时间与原有交易时段一致,即沪市为9:30-11:30、13:00-15:30;深市、北交所(暂不实施)为9:15-11:30、13:00-15:30。
- 成交时间及价格: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内,只能按收盘价成交,已成交的申报不可撤单,未成交的申报可撤单。
- 涨跌幅限制调整:沪深主板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与普通主板股票一致;科创板、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仍为±20%。
- 基金交易方式调整:沪市基金在收盘阶段的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与普通主板股票一致的±5%。
- 尾盘连续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尾盘连续竞价时段为14:57-15:00,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此期间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不可撤单。
- 深交所创业板做市商制度:深交所创业板新增做市商制度,以提升市场流动性,同时配套调整了无做市商制度的交易规则。
- 深交所创业板协议大宗确认时间:深交所创业板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从原来的15:00-15:30调整为全天可确认,即9:30-11:30、13:00-15:30。
关键信息汇总
| 项目 | 旧规则 | 新规则 |
|---|---|---|
| 沪深A股交易时间 | 9:15-9:25、9:30-11:30、13:00-15:00 | 9:30-11:30、13:00-15:00 |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 | 无 | 新增,适用于科创板、创业板个股及沪深A股+ETF(北交所暂不实施) |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 无 | 15:05-15:30 |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 | 无 | 沪市:9:30-11:30、13:00-15:30;深市、北交所:9:15-11:30、13:00-15:30 |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成交时间及价格 | 无 | 15:05-15:30,按收盘价成交,已成交不可撤单,未成交可撤单 |
| 沪深主板ST/*ST涨跌幅 | ±10% | ±5% |
| 沪市基金收盘阶段涨跌幅 | ±10% | ±5% |
| 尾盘连续竞价时段 | 无 | 14:57-15:00,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 |
| 深交所创业板交易方式 | 无做市商制度 | 新增做市商制度,配套调整无做市商制度 |
| 深交所创业板协议大宗确认时间 | 15:00-15:30 | 全天可确认:9:30-11:30、13:00-15:30 |
| 北交所新增规则 | 无 | 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 |
总结
本次交易规则调整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上的持续深化。主要变化集中在交易时间的优化、盘后交易机制的完善、涨跌幅限制的统一以及做市商制度的引入。这些调整有助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增强价格发现功能,并为投资者提供更透明、公平的交易环境。同时,北交所新增的异常波动监管措施也反映出对市场稳定性的高度重视。投资者应关注规则变化对自身交易策略的影响,合理评估风险,做出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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