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万联证券-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重大变化_自7月6日起施行_6页_1mb
报告摘要
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重大变化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自2026年7月6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陆续实施新的交易规则修订。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交易便利性,同时增强市场机制的一致性与监管的针对性。
沪、深两市交易规则调整
(一)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
- 调整内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原“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沪深两市全部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基金)。
- 申报时间:
- 沪市: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 深市: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30
- 成交时间:每个交易日15:05-15:30
- 调整目的: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二)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
- 调整内容: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的涨跌幅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 对比项:
- *主拓CT/CT股票涨跌幅:由50%调整为100%
- 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由5%调整为10%
- 主板其他股票涨跌幅:保持10%
- *科创板ST/ST股票涨跌幅:保持20%
- *创业板ST/ST股票涨跌幅:保持20%
- 调整目的: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
- 保留限制:
- 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必须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另有规定除外)
(三)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
- 调整前:
-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 收盘价: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 调整后:
-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 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
- 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
- 调整目的: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与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
深交所交易规则调整
(一)引入做市商制度(适用于创业板)
- 调整内容:创业板股票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具体条件、权利、义务及监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规定。
- 调整目的:提升投资者和交易策略的多元化水平,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活力和韧性。
(二)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
- 调整前:15:00-15:30
- 调整后:9:30-11:30、13:00-15:30
- 调整目的: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三)优化自律监管措施
- 调整内容:
- 将“盘中暂停当日交易”调整为“暂停交易”
- 将“盘后限制交易”调整为“限制交易”
- 对重点监控事项中的行为,增加深交所可采取纪律处分的规定
- 调整目的: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打击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北交所交易规则调整
- 生效时间:自2026年7月6日起生效(部分条款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 主要调整内容:
- 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
- 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
- 调整目的:提升北交所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完善交易机制,增强市场规范性。
总结
本次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大适用范围,延长申报时间,统一成交时间。
- 涨跌幅限制: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由5%上调至10%,提升定价效率。
- 基金交易机制:调整收盘阶段交易方式,通过集合竞价确定收盘价。
- 创业板做市商制度:引入做市商机制,提升市场活力和定价效率。
- 大宗交易时间:延长创业板协议大宗交易时间,提升成交效率。
- 监管措施优化: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强化纪律处分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投资者需关注规则变化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在价格波动、交易时间、委托有效性等方面,合理评估风险,做出审慎决策。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