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重大变化总结 ## 核心内容概述 自2026年7月6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陆续实施新的交易规则修订。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交易便利性,同时增强市场机制的一致性与监管的针对性。 ## 沪、深两市交易规则调整 ### (一)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 - **调整内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原“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沪深两市全部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基金)**。 - **申报时间**: - **沪市**: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 **深市**: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30 - **成交时间**:每个交易日15:05-15:30 - **调整目的**: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 (二)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 - **调整内容**: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的涨跌幅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 **对比项**: - **主拓CT/*CT股票涨跌幅**:由50%调整为100% - **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由5%调整为10% - **主板其他股票涨跌幅**:保持10% - **科创板ST/*ST股票涨跌幅**:保持20% - **创业板ST/*ST股票涨跌幅**:保持20% - **调整目的**: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 - **保留限制**: 1. 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必须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2.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另有规定除外) ### (三)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 - **调整前**: -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 收盘价: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 **调整后**: - 开盘集合竞价:9:15-9:25 -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 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 - 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 - **调整目的**: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与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 ## 深交所交易规则调整 ### (一)引入做市商制度(适用于创业板) - **调整内容**:创业板股票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具体条件、权利、义务及监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规定。 - **调整目的**:提升投资者和交易策略的多元化水平,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活力和韧性。 ### (二)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 - **调整前**:15:00-15:30 - **调整后**:9:30-11:30、13:00-15:30 - **调整目的**: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 (三)优化自律监管措施 - **调整内容**: - 将“盘中暂停当日交易”调整为“暂停交易” - 将“盘后限制交易”调整为“限制交易” - 对重点监控事项中的行为,增加深交所可采取纪律处分的规定 - **调整目的**: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打击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 北交所交易规则调整 - **生效时间**:自2026年7月6日起生效(部分条款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 **主要调整内容**: 1. **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2. **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 3. **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 - **调整目的**:提升北交所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完善交易机制,增强市场规范性。 ## 总结 本次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大适用范围,延长申报时间,统一成交时间。 - **涨跌幅限制**: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由5%上调至10%,提升定价效率。 - **基金交易机制**:调整收盘阶段交易方式,通过集合竞价确定收盘价。 - **创业板做市商制度**:引入做市商机制,提升市场活力和定价效率。 - **大宗交易时间**:延长创业板协议大宗交易时间,提升成交效率。 - **监管措施优化**: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强化纪律处分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投资者需关注规则变化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在价格波动、交易时间、委托有效性等方面,合理评估风险,做出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