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_省能源局,_省生态环境厅,_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_19页_486kb
报告摘要
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旨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规划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分近期(2019-2020)和远期(2021-2030)实施。
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与资源化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基本原则:
- 科学规划,分期实施,结合区域发展需求,优化设施布局。
- 创新驱动,鼓励多元协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推动技术标准升级。
- 强化监管,依法推进,确保公众参与和环境风险防控。
- 建设思路:近期重点布局设市城市及人口较多县城,远期完善设市城市和重点县城焚烧处理能力,支持更多县城建设。
- 主要目标:
- 2020年底,全省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总能力46%,设市城市超50%。
- 2030年底,全省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0%以上,设市城市覆盖率达70%以上,实现设市城市全覆盖。
主要任务
- 加快设施建设:
- 近期拟建14座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9250吨/日,装机规模1845万千瓦,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
- 远期拟建32座,新增处理能力15450吨/日,装机规模3015万千瓦,纳入新版城市规划。
- 强调处理规模实用性与前瞻性,不鼓励低于300吨/日的项目,配套飞灰、残渣处理设施,同步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
- 依法选址:
- 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远离生态保护红线,设定防护距离,公开选址信息。
- 避免“邻避”风险,统筹城乡用地,优先利用既有设施用地或产业园区模式。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选址。
- 推进项目落地:
- 加快审批流程,依托在线平台实现并联审批,落实监管责任。
- 年度评估考核机制:2020年起每年一季度前完成上年度实施评估,未完成选址或无法实施的项目调整出规划。
- 动态调整:
- 根据评估结果优化项目布局,更新建设项目库和可再生能源管理系统。
投资估算
2019-2030年总投约12524亿元,其中近期项目约4784亿元,远期约7740亿元。
保障措施
- 组织领导:州(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领导分工,细化工作机制。
- 政策支持:
- 发展改革部门支持PPP项目和中央投资,能源部门争取电价补贴。
- 自然资源部门优先保障用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环评和环境准入。
- 监督管理:严格审批与建设流程,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通报进度不达标项目,删除严重违规项目。
- 宣传教育:通过传统与新媒体结合,普及焚烧发电政策与成效,形成舆论支持。
附件项目概况
- 近期项目:涵盖昆明、昭通、玉溪等14个市县,总处理能力9250吨/日,投资约4783.87亿元,2019-2020年完成。
- 远期项目:涉及32个市县,总处理能力15450吨/日,投资约7740亿元,2021-2030年推进,部分项目合并实施。
规划通过分阶段建设、科学选址、政策协同和动态调整,推动云南省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转型,逐步实现焚烧发电全覆盖,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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