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梅州市发改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实施方案_8页_285kb
报告摘要
梅州市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实施方案总结
一、政策目的
为落实国家、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推动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产业振兴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补助激励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补助对象
- 实质性运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梅州,或分支机构符合条件。
- 产业范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的企业需符合《梅州产业目录》(第一批)或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企业规模:
- 工业、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
- 建筑业:有资质等级企业;
- 批零、金融业:年度经济贡献达标(200万以上或100万以上)。
三、补助原则与方式
- 存量企业:参考2022年度后新增经济贡献,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 新增企业:以当年度经济贡献为参考,由受益财政部门发放。
- 实施步骤:县级部门筛选审核,市级财政发放,实行清单式管理和绩效评估。
四、监督管理
-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套取补助企业取消资金并依法处理。
-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试行后研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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