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1-奥纬咨询-2011_New_Year_s_Resolutions_For_The_Board_Risk_Committee_8页_568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董事会风险委员会的新年决议
核心内容
本文档由Oliver Wyman发布,旨在为董事会风险委员会的主席和成员提供2011年的新年决议建议,以改进金融机构的风险治理机制。文档回顾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董事会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进措施,强调建立和运营一个高效、专业的风险委员会对于提升机构信任度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性。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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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委员会的设立是必要但不够的
- 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如董事会未能有效控制风险、缺乏专业风险管理人员、信息不透明等。
- 基于巴塞尔委员会、英国Walker审查等建议,设立董事会层面的风险委员会是关键,但还需确保其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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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责
- 风险委员会应明确其在风险容忍度设定、战略决策支持、薪酬机制审查、风险文化塑造等方面的目标。
- 委员会需确保风险相关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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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背景
- 成员应包括具有金融服务业风险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以确保委员会在技术性议题上能够有效监督和挑战管理层。
- 委员会应营造开放、坦诚的讨论氛围,鼓励成员之间互相质疑、提供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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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授权和职责划分
- 委员会的授权必须明确,涵盖风险测量、控制、报告、风险文化发展等关键领域。
- 委员会应与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其他机构的角色和职责清晰区分,以避免职责重叠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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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风险容忍度框架具有实际约束力
- 风险容忍度声明必须影响实际决策,确保其被管理层正确执行和落实。
- 委员会需定期审查风险状况,确保机构在各种情景下均符合风险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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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 委员会需要及时、准确、全面的风险报告,包括压力测试结果。
- 报告应简洁明了,避免过于冗长或技术化,以适应非执行委员的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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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风险与控制部门的联系
- 委员会成员应有直接接触首席风险官(CRO)、首席财务官(CFO)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以确保决策的执行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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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部专家意见
- 外部顾问可为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国际趋势和最佳风险管理实践的见解,帮助委员会保持专业性和前瞻性。
关键信息
- 17家欧洲主要银行已设立独立的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其中7家在2008年后成立。
- 仅有5家银行的风险委员会成员具备金融服务业风险管理经验。
- 风险委员会需在多个方面发挥作用,包括战略决策、风险文化、风险披露、风险容忍度设定等。
- 委员会应与审计、薪酬等其他委员会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沟通机制。
- 风险容忍度框架必须有效,且需通过定期报告和压力测试来验证其可行性。
结论
文档强调,建立一个独立、专业、高效的董事会风险委员会是改善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的重要步骤。然而,仅有设立是不够的,还需确保委员会具备明确的职责、合适的成员、充足的资源和信息支持,才能真正发挥其在风险监督和战略决策中的作用。通过实施这些新年决议,董事会可以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力,提高透明度,并重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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