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科观察:新三板重启私募机构挂牌,“新八条”门槛令一大波私募已哭晕_5页_299kb
报告摘要
清科观察:新三板重启私募机构挂牌,“新八条”门槛令一大波私募已
核心内容概述
2016年6月,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新三板重新开放私募机构挂牌通道。此举旨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中小微企业,降低杠杆率,控制金融风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然而,新出台的“新八条”挂牌新规对私募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准入和运营要求,导致大量已挂牌及待挂牌的私募机构面临挑战。
主要观点
- 政策背景:新三板重启私募机构挂牌,是为支持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同时防范金融风险。
- 新规内容:新增8项挂牌条件,包括收入来源要求、运营年限、管理规模、合规性等。
- 影响范围:新规对已挂牌机构和待挂牌机构均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大型PE机构面临收入结构的调整难题。
- 监管加强:挂牌后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更加严格,限制了私募机构通过定增等方式进行资金运作的空间。
- 市场反应:尽管新规提高了门槛,但新三板对规范经营的私募机构仍有较大吸引力。
关键信息
新增挂牌条件
- 收入结构要求: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总收入的80%以上。
- 运营年限:私募机构需持续运营5年以上,且至少有一支管理基金已实现退出。
- 出资比例限制:私募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得超过20%。
- 合规性要求: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黑名单”成员,无“诚信类公示”列示情形。
- 管理规模要求:
- 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需达20亿元。
- 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需达50亿元。
- 登记要求: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合规运作、信息填报及时准确。
- 募集资金用途限制:不得用于投资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基金,但因投资对象上市被动持有的股票除外。
- 其他条件: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已挂牌机构的困境
- 九鼎集团:2015年收入中,其他业务占35.79%,投资收益占31.88%,管理费收入仅占25.31%,远低于80%的门槛。
- 硅谷天堂、信中利、中科招商:同样面临收入结构不达标的问题,需在一年内进行调整。
- 大型PE机构:多数已挂牌机构的收入来源不符合新规,尤其是大型PE机构,需大幅调整业务结构以符合要求。
待挂牌机构的挑战
- 天星资本:虽已成立5年以上,但尚未满足挂牌条件,需等待至2017年6月19日。
- 其他待挂牌机构:如隆领投资、青域资产、原子投资等,多数成立时间不足5年,难以满足新规要求。
- 管理规模门槛:管理规模在20-50亿元的私募机构有333家,50-100亿元的有125家,100亿元以上的有101家,新规将使许多新成立的机构被排除在外。
监管与信息披露加强
- 募集资金限制:每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且不得以基金份额认购。
- 风险隔离:需建立受托管理资产与自有资金之间的风险隔离制度。
- 利益冲突防范:私募机构在新设立基金中的出资不得超过20%。
- 并购重组限制:收购人不得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向挂牌公司注入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资产。
- 信息披露要求:需披露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应充分披露在管存续基金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投资情况。
总结
“新八条”挂牌新规显著提高了私募机构在新三板挂牌的门槛,尤其对收入结构、运营年限和管理规模提出了严格要求。这使得已挂牌的大型PE机构面临调整业务结构的压力,而待挂牌机构则因资历和规模不足难以进入新三板。同时,新规加强了对私募机构的监管,限制了其通过定增等方式圈钱的能力,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尽管如此,新三板仍对规范经营的私募机构具有吸引力,未来私募机构在该市场的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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