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15-June-2009_Rethinking-the-supervisory-process_Kerstin-af-Jochnick_12页_207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Rethinking the supervisory process
核心内容概述
该文档由CEBS(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Kerstin af Jochenick于2009年6月15日在马德里发表,主要探讨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对银行监管流程的重新思考。文档围绕CEBS的职责、欧盟委员会的监管提案、CEBS在监管趋同方面的努力以及最终结论展开。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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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BS的目标与任务
CEBS旨在通过以下方式促进欧盟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 推广良好的监管实践
- 实现跨境集团监管的高效与成本效益
-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与监管比例性
其主要任务包括:
- 向欧盟委员会提供建议
- 推动欧盟银行业法规的一致实施
- 促进监管实践的趋同
- 促进信息交流与监管合作
- 进行定期的监管视角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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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BS的Lamfalussy结构
CEBS是欧盟监管框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监管机构如EIOPC、ESC、FCC等共同构成欧盟金融监管体系。其结构包括:- EBC(欧洲银行委员会)
- EIOPC(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委员会)
- ESC(欧洲证券委员会)
- FCC(金融集团委员会)
- CEIOPS(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监管委员会)
- CESR(欧洲证券监管者委员会)
该结构由欧盟各成员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财政部及中央银行组成,以实现监管协调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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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的监管提案
欧盟委员会提出建立一个更加强化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两个新支柱:- 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
- 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负责微观审慎监管
在此框架下,原有的3L3委员会将被三个新的欧洲监管机构(ESAs)取代。ESAs将承担以下职责:
- 制定统一的监管技术标准
- 收集微观审慎信息
- 对特定实体(如信用评级机构)拥有完全的监管权力
- 协调应对金融危机
- 推动共同的监管文化与一致的监管实践
- 参与监管委员会会议作为观察员
同时,ESAs将协助解决成员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分歧,推动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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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BS在监管趋同方面的努力
CEBS通过以下工具推动监管趋同:- 监管文化指南
- 共同监管工具包
- 监管委员会(Colleges)
CEBS在监管委员会方面的工作包括:
- 发布关于“主国-东道国”合作的指南(2006年1月)
- 发布关于监管实践范围的报告(2007年12月)
- 提供书面协议模板(2009年1月)
- 发布联合原则(CEBS/CEIOPS)用于监管委员会(2009年1月)
- 发布良好实践报告(2009年4月)
CEBS的优先事项包括:
- 确定欧盟内主要的跨境银行集团名单
- 定期跟进与监测
- 2009年目标为在名单中的每个集团设立监管委员会,并达成谅解备忘录(MoUs),并制定良好的监管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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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调工具
CEBS还开发了以下工具以实现监管的协调与统一:- 同伴评审机制(Peer review mechanism)
- 监管披露框架(Supervisory disclosure framework)
- 调解机制(Mediation mechanism)
关键信息
- CEBS在欧盟金融监管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致力于提升监管效率、一致性与协调性。
- 欧盟委员会的提案提出建立ESRC和ESFS两个新支柱,并由ESAs取代原有监管机构。
- CEBS通过制定指南、工具包和监管委员会等机制推动监管趋同。
- 监管协调工具的使用有助于实现监管的统一与透明。
- CEBS的最终目标是增强欧盟金融市场的信心,改善监管架构,并推动监管实践的进一步趋同。
联系信息
- CEBS官网:http://www.c-ecs.org
- Kerstin af Jochenick(CEBS主席):Kerstin.Jochnick@c-ec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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