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上交所-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徐衍修_2页_930kb
报告摘要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总结
核心内容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衍修作出公开声明,确认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并保证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该声明由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徐衍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独立履职。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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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徐衍修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同时,他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
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
徐衍修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多个部门规章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管干部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
-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的规定;
-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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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性
徐衍修确认其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利益冲突,不属于以下情形:-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 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大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一年内曾有上述情形的人员;
-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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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
徐衍修声明近三年内无以下不良记录:- 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处于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期间;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曾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过三分之一;
- 曾任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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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数量与期限限制
徐衍修确认其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五家,并且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关键信息
- 声明人:徐衍修
- 声明时间:2023年3月27日
- 声明性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声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 承诺内容:
- 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 确保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影响;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将在30日内辞去职务。
总结
徐衍修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全面声明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独立性,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其声明内容涵盖任职资格、独立性、不良记录、任职数量与期限限制等方面,表明其有意愿并有能力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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