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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京津冀能否实现2017年PM2.5改善目标?
核心内容
本研究评估了京津冀地区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大气国十条”)所提出的PM2.5改善目标(2017年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北京市年均浓度控制在60 μg/m³左右)的可行性。结果显示,现有政策能够带来显著的PM2.5浓度改善,但部分地区的减排效果仍不足以满足目标要求,需进一步强化措施。
主要观点
- 现有政策减排效果:现有措施可使SO₂、NOₓ、PM2.5和VOCs在2017年比2012年分别削减32%、21%、24%和6%,但尚未达到PM2.5浓度降低25%的目标。
- PM2.5浓度预测: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降至65.8 μg/m³、91.6 μg/m³和96.3 μg/m³,降幅分别为25.6%、18.7%和14.7%。
- 区域协同减排重要性:京津冀周边区域的减排效果对京津冀空气质量有显著影响,若周边地区未能达标,京津冀改善难度将增加。
- PM2.5组分变化:SO₂和一次PM2.5减排对整体PM2.5浓度下降贡献最大,但硝酸盐和铵盐的浓度下降幅度较小,与前体物减排不完全一致。
- 强化减排措施:为实现PM2.5浓度下降目标,需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包括提升煤炭洗选率、限制柴油车使用、削减钢铁和水泥产能、推广清洁能源等。
关键信息
- PM2.5来源:工业过程和民用部门是主要来源,分别贡献54%和29%;其中工业过程排放主要来自钢铁、水泥和炼焦行业,民用部门排放主要来自燃煤和生物质燃烧。
- 减排措施:现有措施包括结构调整(如削减煤炭消费、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如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 强化措施建议:
- 工业煤炭100%洗选,禁止使用高硫煤炭。
- 柴油车加装DPF。
- 河北削减钢铁产量,提高煤炭削减总量。
- 钢铁企业全面升级除尘设施。
- 水泥行业全面升级为袋式除尘器并开展脱硝治理。
- 炼焦行业除尘升级。
- 燃煤供热锅炉安装脱硝设施,天津提高脱硝安装比率至50%。
- 限制欧三柴油车,降低重型载货柴油车柴油消耗占比。
- 对炼焦、涂料、制药等行业VOCs排放重点控制,削减30%~40%。
- 提高畜牧养殖业集约化比例至30%,推广缓释肥料。
污染物减排贡献分析
- SO₂:能源结构调整贡献最大(39.5%),电厂脱硫次之(22.8%)。
- NOₓ:电厂脱硝贡献最大(46.3%),机动车减排次之(19.6%)。
- 一次PM2.5:钢铁行业除尘升级贡献最大(28.7%),能源结构调整次之(20.3%)。
- VOCs:末端治理措施贡献有限,需加强控制。
- NH₃:农业部门为主要来源,控制措施尚不充分。
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效应
- 全面实施减排措施可带来显著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2017年京津冀地区二氧化碳和黑碳排放量较2012年分别削减5100万吨和3.0万吨。
- 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减排对CO₂减排贡献分别为70%和30%。
- 结构减排、除尘升级和机动车减排对BC减排贡献分别为45%、41%和14%。
不确定性分析
- 气象条件:2013年气象条件较为极端,建议在目标考核中考虑气象修正系数或采用三年平均值。
- 周边区域:若周边地区未能达标,将影响京津冀PM2.5浓度下降幅度。
- VOCs与NH₃:控制措施较难量化,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政策启示
- 京津冀地区需加强PM2.5前体物控制,特别是NOₓ、VOCs和NH₃。
- 北京应继续推进无煤化政策,天津和河北需加强工业和交通部门的减排措施。
- 民用部门和工业过程的减排措施需细化和明确,以提高减排效果。
- 区域协同控制对削减二次无机气溶胶浓度具有重要作用。
结论
尽管现有政策已带来显著的PM2.5浓度改善,但京津冀地区仍需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以确保达到国家设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措施应包括工业结构调整、末端治理升级和区域协同减排,同时需关注气象条件和VOCs、NH₃等污染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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