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中国信通院-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1)_61页_3mb
报告摘要
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总结(2021)
核心内容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已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2021年,长三角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达到44.26%,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动力。
主要观点
- 数字经济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关键支撑:长三角在政策支持、产业布局、数字化治理等方面均展现出强劲的数字经济发展势头。
- 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并行发展:长三角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形成了以电子器件、集成电路、5G、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产业体系,同时在产业数字化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 数字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长三角通过构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和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了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治理协同,成为数字化治理的标杆地区。
- 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长三角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数据要素市场格局,数据要素市场化指数居全国前列,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 数字贸易快速发展:长三角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新模式,成为新时代数字贸易的重要践行者。
关键信息
数字经济规模
- 2020年长三角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0.83万亿元,占GDP比重44.26%。
- 全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长三角贡献了其中近30%。
数字产业化
-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在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均走在前列。
- 上海人工智能企业超万家,产业产值达到千亿级别。
- 浙江2019年人工智能产业总营业收入达1987.37亿元。
产业数字化
- 长三角“三省一市”产业数字化规模占数字经济总体规模的60%以上。
- 上海工业互联网相关企业547家,位列全国第三。
- 浙江2020年新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家,连接5000万台工业设备。
数字化治理
- 长三角主要城市在线办理和在线服务能力位于全国前列。
- 上海“一网通办”提供超过3.2万个业务事项,实际网办率达55.6%。
-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效率提升。
数据要素市场化
- 长三角形成“四位一体”数据要素市场格局,数据要素市场化指数居全国前列。
- 浙江、上海、江苏分别为全国第2、第4、第5位,安徽为第11位。
- 长三角已建成5个大数据交易中心,包括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
数字贸易发展
- 浙江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491.1亿元,增长65.1%。
- 上海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年交易量仅次于广东和浙江。
- 安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41.7亿元,增长101.7%。
典型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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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转移发展模式:
- 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实现区域间数字产业化水平差距缩小。
- 皖北“6+2+N”承接平台建设,推动后发地区数字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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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飞地发展模式:
- 上海工业互联网产业飞地,推动跨区域产业协同。
- 浙江电子商务产业飞地,通过“飞地”孵化平台带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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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轴联动发展模式:
- 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形成“人形分布、多点联动”。
- 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形成“T形分布,多点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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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协同发展模式:
- 合肥数字经济板块协同发展,形成“一核一带”新型显示产业格局。
- 苏州数字经济板块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多中心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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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极核发展模式:
- 长三角大数据交易中心形成区域极核,推动数据流通和交易。
- 数字化治理极核发展,实现跨区域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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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极网络发展模式:
- 长三角“一超多强”数字经济总体格局。
- 浙江“二四五”数字经济总体格局,形成省域多中心协同发展。
未来发展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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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
- 长三角数字经济占GDP比重预计到2025年达到44.26%,到2035年有望达到80%以上。
- 数字经济将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数字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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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建议:
- 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
- 以数字经济产业园为切入点,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产业。
- 提高城市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
- 发挥新型生产要素优势,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
- 加强国际化合作,推动数字贸易互利互惠。
附录:主要指标预期值
| 地区 | 指标 | 时间 | 预期值 |
|---|---|---|---|
| 上海 |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比GDP | 2035 | >80% |
| 江苏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GDP | 2025 | >10% |
| 浙江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GDP | 2025 | 15% |
| 南京 | 数字经济增加值(亿) | 2022 | 10000 |
| 南京 | 数字经济GDP占比 | 2022 | 56% |
| 南京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万亿) | 2022 | 1.5 |
| 合肥 | 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 | 2022 | >45% |
| 合肥 | 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 | 2025 | >50% |
| 苏州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亿) | 2023 | 6000 |
| 宁波 | 数字经济增加值(亿) | 2023 | 未明确 |
| 安徽 | 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 | 2025 | 未明确 |
图表目录
- 图1:长三角规划五大战略定位和两步走战略
- 图2:国内主要城市群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对比
- 图3:国内部分地区2020年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 图4:国内部分省份2020年产业数字化对比
- 图5:重点城市在线服务和在线办理指数
- 图6:沿长江经济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梯度
- 图7:皖北“6+2+N”产业承接平台
- 图8:上海工业互联网产业飞地区域布局
- 图9:浙江电子商务产业飞地区域布局(以“阿里巴巴”为例)
- 图10:上海人工智能产业空间布局
- 图11: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空间布局
- 图12:长三角地区大数据交易中心空间布局
- 图13:长三角“一超多强”数字经济总体格局
- 图14:浙江“二四五”数字经济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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