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将性别观点纳入贸易政策主流:实践、证据和前进方向(英)-2021.11-46页_582kb
报告摘要
总结:Mainstreaming Gender in Trade Policy: Practice, Evidence, and Ways Forward
核心内容
本报告探讨了如何在国际贸易政策中实现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出,贸易政策不仅应关注经济增长,还应考虑到性别差异对政策实施和效果的影响。随着国际社会对性别平等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贸易协定开始纳入性别相关条款,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宣言》。然而,目前这些条款在实践中的效果仍需进一步评估,并需要更系统的方法来衡量其成效。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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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是国际贸易政策的目标
国际贸易对女性和男性的影响不同,因此政策制定必须考虑到性别差异,确保女性能够公平地从贸易中受益,同时避免对女性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
性别主流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
性别主流化意味着在贸易政策制定的每一个阶段都考虑到性别问题,包括政策设计、实施和监测。 -
贸易协定中的性别条款形式多样
从现有的贸易协定来看,性别相关条款主要分为五类:- 重申现有性别平等承诺
- 承诺不损害性别平等
- 确保国家有能力保护女性权利
- 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经济赋权
- 促进合作机制以实现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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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代贸易协定中的性别章节更具针对性
近年来,一些贸易协定(如智利-乌拉圭、加拿大-智利、加拿大-以色列等)设立了专门的性别章节,强调合作、能力建设和性别视角的整合。这些章节通常包含性别委员会,负责协调合作活动和监督执行情况。 -
WTO的性别相关宣言具有重要意义
WTO在2017年通过的《贸易与女性经济赋权联合宣言》是首个专门关注性别议题的多边文件,标志着性别主流化在国际贸易领域的进展。 -
不同地区对性别主流化的做法各异
- 北美:美墨加协定(USMCA)通过劳工章节推动性别平等,但未设立专门性别章节。
- 非洲: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通过国家实施战略将性别平等融入贸易政策,强调国内政策对性别不平等的纠正作用。
- 亚太: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太平洋联盟(Pacific Alliance)等组织推动了关于女性经济赋权的非约束性对话,加拿大、智利和新西兰还签署了《全球贸易与性别安排》。
关键信息
- 性别平等是基本人权,受国际法保护,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 性别主流化要求政策制定者在所有阶段考虑性别影响,包括政策制定、实施和监测。
- 目前大多数贸易协定中的性别条款仍以软法形式存在,缺乏具体的实施机制和衡量标准。
- “权利保留”条款有助于保护国家在性别政策上的自主权,防止因贸易自由化而削弱性别平等措施。
- **性别影响评估(GIA)**是衡量贸易政策性别影响的重要工具,但其在实践中仍面临挑战,如数据收集、方法论和执行机制的不足。
- 合作机制是新世代贸易协定中性别主流化的关键部分,但其作用多为咨询性质,缺乏强制执行力。
未来方向
- 需要建立更明确的性别平等指标和评估框架,以衡量贸易政策的性别影响。
- 应加强性别影响评估的实践,包括事前(ex ante)和事后(ex post)分析。
- 通过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推动性别主流化在贸易政策中的系统性实施。
- 增加性别条款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确保政策能够真正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经济赋权。
附录:性别条款的典型内容
- 确保性别平等法律有效执行
- 保障女性对经济资源的获取、拥有和控制权
- 不降低性别平等法律以吸引贸易和投资
- 促进多边合作以增强女性经济赋权
- 提高贸易协定中性别相关条款的透明度和可沟通性
- 列出合作活动的示例清单,包括女性技能提升、金融包容、领导力发展等。
参考文献
- ITC (2020)
- Monteiro (2018)
- OECD (2021)
- AfCFTA Secretariat & UNDP (2020)
- WTO (2017)
- Giroux (2019)
- Hughes (2019)
- Macdonald & Ibrahim (2019)
- Bayat (2020)
- AfCFTA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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