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FSB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_Guidance_on_Identification_of_Critical_Functions_and_Critical_Shared_Services_21页_388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与解决计划指导
核心内容
本文件为2013年7月16日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与解决计划指导》,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制定有效的恢复与解决策略,以应对可能的跨境金融危机。文档基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金融机构有效解决制度的关键属性》(Key Attributes),并补充了其附件III中提到的恢复与解决计划的基本要素。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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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解决计划的目标
- 通过有序的解决方式,避免严重系统性风险和纳税人资金支持。
- 计划应确保关键功能的持续性,并考虑跨境合作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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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解决策略的类型
- 单点进入(SPE):由一个国家的监管机构对集团顶层实体进行解决,其他子公司可继续运营。
- 多点进入(MPE):由多个监管机构分别对集团的不同部分进行解决,可能导致集团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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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策略的关键因素
- 企业结构、业务模式及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与监管环境。
- SPE适用于集团顶层债务充足、子公司业务高度整合的情况。
- MPE适用于集团结构分散、各子公司相对独立且资本充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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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吸收能力(LAC)的重要性
- LAC应充足且位于合适位置,以支持重组或有序清算。
- LAC可包括股权、次级债务、高级无担保债务等。
- 需避免LAC在金融体系内过度集中,以防止进一步影响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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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合作机制
- 需建立机构特定的跨境合作协议(COAGs),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与协调流程。
- COAGs应包括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实施解决策略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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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解决计划的实施与审查
- 计划需定期审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 需识别并消除可能阻碍解决的障碍,包括法律、财务和运营方面的限制。
- 高层官员应每年召开会议,评估整体解决策略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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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过程中的法律与执行问题
- 需确保“ bail-in”(债务转股)措施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债务工具中的相关条款。
- 在解决过程中,需考虑金融合同的处理,避免因合同终止导致系统性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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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的支持
- 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需支持监管机构在解决前和解决中获取必要的数据。
- 需制定快速、有效的估值机制,以确保解决措施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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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后的策略
- 需考虑解决后的业务可持续性,包括缩小资产负债表、拆分公司、加强公司治理等。
- 解决后的法律与监管约束需明确,如桥接实体的最长期限或反垄断限制。
关键信息
- 损失吸收能力(LAC) 是解决策略成功实施的前提,需在集团顶层或子公司层面具备。
- 跨境合作协议(COAGs) 是解决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涵盖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和执行条件。
- 恢复与解决计划需定期更新,以适应金融机构业务模式的变化及监管经验的积累。
- “bail-in”措施需具备法律效力,包括债务工具中的条款,确保其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执行。
- 解决过程中的合同处理 是关键环节,需避免因合同终止引发系统性风险。
- 信息系统的数据支持 是确保解决措施可执行和估值准确的基础。
- 解决后的策略 需考虑公司治理、业务拆分及法律限制,确保解决后的业务可持续。
结构概述
| 章节 | 内容概要 |
|---|---|
| 引言 | 介绍指导文件的背景、目的及适用范围 |
| 单点进入(SPE) | 选择SPE策略的前提条件及实施要点 |
| 多点进入(MPE) | 选择MPE策略的前提条件及实施要点 |
| 信息披露 | 强调解决策略的透明性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
| 协作机制 | 机构特定的跨境合作协议(COAGs) |
| 恢复与解决计划的实施 | 包括法律、财务和运营方面的考量 |
| 解决后的策略 | 涉及业务重组、治理结构调整及法律限制 |
本指导文件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的恢复与解决计划提供了全面的框架,强调了跨司法管辖区合作、损失吸收能力、法律执行及信息系统的支持等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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