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2-长城证券-_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_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_操作指引_点评_资管新规下各项政策逐个击破_影响分化_9页_974kb
报告摘要
文档内容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档是一份关于中国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分析报告,由分析师刘文强发布于2018年12月2日。报告主要围绕《操作指引》的发布背景、核心要点、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及投资建议展开,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在资管新规下的投资策略参考。
主要观点
- 资管新规背景:《操作指引》是资管新规执行背景下对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整改方向和过渡期安排。
- 整改对象及过渡期:投资者人数不受200人限制的大集合产品适用该指引,整改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 整改方向:存量大集合产品应逐步转为公募产品,部分产品可转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对于难以处置的资产,允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理。
- 过渡期控制:过渡期内限制新增产品规模,禁止公开募集、变相设立新大集合产品、违规聘请投资顾问等行为。
- 规范验收:未取得公募牌照的证券公司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鼓励将产品管理人变更至参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关键信息
1. 整改对象及过渡期
- 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适用《操作指引》,整改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 存量大集合产品应转为公募产品,若连续60个工作日投资者不足200人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转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 对于难以处置的资产,允许证券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购买、产品接续等方式处理。
2. 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 影响范围: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约7500亿元,占集合产品规模的38.92%,占证券公司资管总规模的5.29%。
- 费率与利润: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中费率最高的,且利润率较高,有三分之一的集合资管产品将转型为公募基金。
- 产品吸引力变化:公募基金在流动性、透明度、申购门槛等方面优于集合理财,但收费机制更固定,可能影响集合理财的吸引力。
- 冲击可控:政策给予一定缓冲期,并允许灵活处置,整体冲击相对可控。
- 影响分化:未取得公募牌照与已取得牌照的证券公司影响不同,大集合产品存量规模不同的公司影响也不同。
3. 投资建议
-
主线一:龙头证券公司
- 推荐公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
- 理由:业绩稳健、营收结构多元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
主线二:创新+转型发展的中小型证券公司
- 推荐公司:方正证券、东方财富证券
- 理由:分类评级提升,互联网证券战略持续推进,业务逆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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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三:次新股类弹性标的
- 推荐公司:南京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 理由: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风险提示
- 地缘政治风险
- 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风险
- 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 监管趋严风险
表格摘要
| 项目 | 内容 |
|---|---|
| 整改对象及过渡期 | 大集合产品适用指引,整改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
| 四个整改方向 | 存量大集合产品转为公募或私募,允许灵活处置难以消化资产 |
| 过渡期控制产品规模 | 禁止新增净申购额、新增客户、公开募集等行为 |
| 规范验收 | 未取得公募牌照的公司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鼓励过渡至参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
| 公募基金与集合理财对比 | 公募基金在流动性、透明度、申购门槛等方面更具优势 |
| 集合理财业务收入占比 | 各证券公司集合理财收入占比差异较大,东方证券最高,华西证券最低 |
总结
《操作指引》的发布标志着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进入规范阶段,其核心在于推动大集合产品向公募化或私募化转型,同时给予一定的缓冲期和灵活处置方式。尽管对证券公司整体影响有限,但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分化效应,尤其是对于是否拥有公募牌照和大集合产品存量规模的公司。在投资建议方面,报告推荐关注龙头证券公司、创新转型的中小型公司及次新股类标的,以应对市场变化并捕捉未来增长机会。风险提示方面,需警惕地缘政治、中美贸易摩擦、宏观经济及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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