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报告-腾讯研究院-2019.6-30页_601kb
报告摘要
腾讯研究院《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时代带来的伦理挑战,并提出以“技术信任、个体幸福、社会可持续”为核心的三层面技术伦理观,旨在通过伦理引导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造福人类社会。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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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
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新技术正在加速变革经济社会,成为推动智能化发展的核心力量。其应用范围广泛,涉及广告推荐、医疗诊断、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但同时也带来隐私、歧视、安全、责任、就业等伦理和社会问题。 -
技术伦理的演变与当前重点
技术伦理经历了从计算机、信息到数据与算法三个阶段的演变。当前,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技术伦理应聚焦于数据和算法,强调“科技向善”和负责任创新,以确保技术发展不偏离人类福祉的方向。 -
人工智能需要价值引导
人工智能不应被视为价值中立的技术,而应通过伦理原则加以引导。为此,报告提出了“四可”原则(可用、可靠、可知、可控),以增强公众对人工智能的信任,确保其安全、透明、公平地应用。 -
智能社会应实现人机共生
技术发展应服务于人类的幸福和福祉。在人工智能时代,应保障每个人享有数字福祉和幸福工作的权利,避免技术对个体造成负面影响,如信息茧房、沉迷网络等。 -
人工智能应助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人工智能具有巨大的“向善”潜力,可用于解决社会、经济、环境、健康等重大问题。企业和社会各界应积极践行“科技向善”理念,推动技术向善应用,助力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
关键信息
一、信任(Trust):人工智能需要价值引导
- 四可原则:可用(available)、可靠(reliable)、可知(comprehensible)、可控(controllable),作为人工智能信任的基石。
- 伦理设计:应将隐私、公平、安全、非歧视、福祉等伦理价值融入AI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中。
- 透明性与可解释性:AI系统需具备透明性,对决策过程提供合理解释,但并非要求公开所有技术细节。
- 公众参与与责任机制:需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如用户反馈、异议与申诉机制,确保AI系统的行为与决策受到监督与问责。
二、幸福(Happiness):智能社会人机共生
- 数字福祉:科技公司应以促进用户数字福祉为核心目标,避免过度依赖技术,防止信息茧房、沉迷等问题。
- 技术与工作关系:AI可能改变工作性质,但不会终结人类工作。应通过教育、培训、终身学习等方式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
- 案例实践:腾讯推出“防沉迷系统”“成长守护平台”等措施,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数字福祉。
三、可持续(Sustainability):践行“科技向善”
- 科技向善理念: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技术应用于解决社会问题,如医疗、教育、环保等领域。
- AI向善应用:如腾讯“FEW”项目、AI医疗影像诊断、失踪人口识别等,展示了AI在促进社会福祉方面的潜力。
- 国际合作与治理:欧盟、OECD、G20、IEEE等组织已提出人工智能伦理原则,推动全球治理框架的建立。
结论
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应以“信任、幸福、可持续”为核心,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兼顾效率与伦理,实现人机共生、社会包容与可持续发展。伦理原则不仅是技术发展的指南,更是塑造数字社会信任的关键。各界需协同合作,推动科技伦理制度化、标准化和普及化,以实现“科技向善”的愿景。
顾问与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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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团队:
司晓 腾讯研究院院长
张钦坤 腾讯研究院秘书长
程明霞 腾讯研究院助理院长 -
研究团队:
曹建峰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王融 腾讯研究院专家研究员
付涛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
学术支持:
李伦 大连理工大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杨庆峰 上海大学哲学系主任、上海市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
李真真 中科院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伦理标准组组长
陈昌凤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刘永谋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岳亚丁 腾讯公司专家研究员
李一凡 腾讯QQ音乐商业智能组高级工程师
沈念祖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刘金松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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