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_5页_263kb
报告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第10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 认证实施范围:涵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及电信终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具体产品分类及代码见附件。
- 时间节点:
- 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委托;
- 2024年8月1日起,未取得CCC认证证书或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 适用标准:根据产品类型,分别适用GB 4943.1、GB/T 9254、GB 17625.1等标准,其中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需符合GB 31241—2022标准。
- 认证机构安排:指定认证机构及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机构需在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以降低企业成本。
- 范围界定:
- 电源(代码0807、0907):直接连接电网并具有电压转换功能的设备,涵盖电信终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
- 移动电源(代码0914):质量不超过18kg,具备交直流输入输出功能的可移动电源,如充电宝、便携式储能设备等;
-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代码0915):针对便携式电子产品(如办公设备、移动通信设备、音视频设备等),不包括电子烟相关产品。
该公告旨在通过CCC认证规范产品市场准入,确保质量安全。企业需提前准备认证申请,并关注相关标准变更及认证机构动态以满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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